第七章 同事

    不得不说李光头经常和其他的女孩子约会,但这一次他栽了跟头。回去他一头倒进了被窝,像一个被人强迫做了见不得人的事而感到痛苦万分。如果说此时此刻世上还有什么比玻璃更脆弱,我想只有他此刻的心了。在这一切没有发生之前本以为会赢得姑娘们的尊重和赞赏,谁也没想到这个女人的思维让人揣摩不清。更为严重的是她竟然在自己的好兄弟以及那位公主一般的女孩面前毫无保留的踢了他一脚,正中他的尾巴根,简直把他疼死了,他的惨叫就完全可以证实这一点,因为这他一个星期都是半个屁股坐在凳子上。

    第二天的早上,李传代头顶着个被单屁股着了火似的冲进了卫生间,十分钟后听见了冲马桶的声音。他一只手捂住他右半边的屁股,左手捂着肚子。他看到穆春拿着牙膏在外面等待着,就一直叫,“我滴乖乖呦”就这么他又走进了房间。穆春把牙膏放在面盆的左边一个大理石板上,上面摆着一些大大小小乱七八糟的东西,洗衣液c鞋油c发胶以及用过的蓝色鞋刷等等;要是穆春眼睛没毛病的话,那个白色的洗脸噗下面还压着一个避孕用品。正对他的是一面边缘带有琉璃金边的镜子,正好能容下一个人的脑袋,墙上挂着一个小布袋子,上面放满了李光头洗脸用的玩意;地上散落着一些东西,其中一个是马桶垫,据推测这是刚才李光头起身带掉的。他不知道之前李传代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也没有太多参悟的本事。而此时他只管刷自己的牙,尽量让手中牙刷保持在自己口中一秒三下,这是他一贯的速度。

    等到穆春打开门出来的时候,他看到李光头正俨然坐在客厅的沙发中间,昨天穆春穿的那身衣服已经整齐套在了自己的身上,头上则变得更亮了,显示出优雅的绅士风度。穆春惊讶他的速度,更佩服他的脸皮连自己的胡子也钻不透。

    “你如果准备好了就告诉我,我在这里坐着,”他说,两只手往后一伸简直舒服的要死。他享受着这种感觉胜过一切,像一个昏君在发号施令,“走的时候别忘了打扰一下屋子,还有洗手间里面的东西,特别是那一盒发胶,你要小心!”他指手画脚,铁了心的要扮演一位皇帝,只要是高高在上,即便是昏君他也要当那么一回。

    穆春在心里咬牙切齿他的神气劲,不明白他的光头怎么能使的上发胶,他根本就没有头发!也根本用不上那东西。这一点他敢用性命作证,另外一个可能就是李传代以前是有头发的。

    他们从出租屋出发已经是九点一刻,李传代将要带穆春去一个物流园。那公司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场合,里面有很多家大大小小的公司,如果没有一些人在里面晃悠来晃悠去,别人准会认为那是一个鸟也不会去拉屎的地方。她坐落在一座高架桥的旁边,喇叭声和发动机的隆隆声布满了整个物流中心。如果哪个人瘦小的家伙不知所谓的走到这里来,第一他会给当成货物给搬走;第二他会被活活踩死,这是理性分析的两种乐观又悲伤的结果。这里的人都有一个特点,他们总能都表现出匆匆忙忙的感觉,严格来讲是忙的不可开交。一个人从屋里出来,后面一个人恨不得踩掉他的头上去。他们搬很大的箱子上车,又搬很大的箱子下车,他们又把很小的东西扔下车或者扔上车。在一个刚停下的货车旁,一个矮个子在滚一个轮胎。那轮胎都大到完全可以让他进到里面打滚前进了。这里的人从太阳升起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在不停息的忙碌着,如果他们忘记,就完全可以不吃早饭,不吃晚饭,这是他们经常干的事。他们是全合肥最为忙碌的人群之一,这些人是连接外面世界的一根血管,也是每个家庭的血液。不停的忙碌只为这个城市不在对他们责备求全,只为家庭不再因为自己而饱受饥寒之苦。

    李传代在里面是一名可以吩咐别人的头儿,如果他愿意的话,他就能这么做。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昂首挺胸气势非凡。这气势不亚于一头公牛在一只母绵羊面前所表现的威风凛凛。他掐着腰再次做出他傲人的神气模样。穆春将会被他安排在配送部,因为第一他不会开车;第二他不会用电脑打英语字母;第三他不会管理。如果是这样,只有被别人摆布,显然他已经被少林寺的和尚给糊弄了,同时这又是一件毫无预料的事。他告诉穆春这是一个不错的差事,最起码不用在回去耕地,不用再给他家的母猪配种或者在野地里放牛,随地的撒尿,诸如此类。这就是李光头要说的一切。穆春把这当做自己童年的一大乐事来看,面对李传代的表述,就好像是自己放了个响屁还要质问别人那样毫不要脸。难道说他放牛的时候会给它弹琴?如果他真能做到,那牛指定是神经错乱,要么就是对方疯了。这番话所能起到的影响就同一阵能让皮肤发麻的凉风,过一会就恢复常态。穆春对李传代的教唆又一次起到了深深的敬佩之情。当然这里面也不是全部夸他的意思。

    有些事经过审视之后,你会发现它不无好的方面。对关于这件工作来讲,穆春对李传代瞬间抱有极大的敬佩,敬佩他的宽容大度,也敬佩他的为人豁达。最重要的还是他愿意为自己找到这份工作,尽管这是一件前途未知的活计。

    他来到这里,第一印象就是杂乱无张的一间厂房,小的包装盒屯成山,像冰箱一样大的东西可以组成几副麻将,想要搬走他们必须得有一个巨人来重新排列这些麻将才可以。在公司有六七个配送部的人,三个女孩管着电脑负责用手敲击键盘上的按键。一个老板负责管理内务,另一个不知所踪,据说这个老板在这个公司成立的时候就没有见到过他,别人说他是一种神圣的信仰,也有人说在开业的时候他在一个小屋里上厕所,一个吊车把那屋子当做垃圾给运走了。

    他们其中有好几个人是外地来的,还有的是从西安和黄山跑来的。其中有一个黑大个,像一根柱子在他们之中挺立着。穆春以为他是非洲人,或者南非人。在上班进门的时候穆春不小心踩到了他的脚,他于是斗胆用初中学来的那蹩脚的英语连忙向他说抱歉,其实他把rry说成了骚味。大个子闻了闻自己身上,说自己没有骚味,他笑一笑不觉得这是一种伤害。之后他才了解到,其实那个黑个子是晒黑的,加上他天生的黑,所以就想非洲人了。

    其中有一个小个子叫“马力。”这让穆春突然联想到他是不是也能跳的很高够到蘑菇,因为他童年有个游戏叫“超级玛丽。”他看上去胖乎乎又圆嘟嘟,这不是因为他皮肤下充满的是脂肪,而是结实的肌肉。马力留短短的平头,总表现出很快乐的样子,干起活来像一个小炮弹一样冲来冲去。他鼓鼓的兜里装的往往不是钱,而是手套,他说这能使他的手不起茧子。他还有一个上面刺有雪绒花的套袖,他说这是他过世的奶奶给他绣的,为了防止帮家里干活弄脏衣服。马力喜欢干净的人,自己也爱干净,于是他就喜欢穿白色的衣服,不论是搬运还是跟着车走,亦或是出差,他身上指定有一件衣服是白的。有时候是上衣,有时候是裤子;有时候是鞋,有时候是帽子和衬衫。如果谁故意把他的衣服给弄脏,他就会举起他的小拳头在对方眼前晃一晃,以示警告。有一次一个同事用记号笔不小心在他身上蹭了一下,他就按照别人预料的那样用拳头在他面前摇一摇,尽管那起不到任何作用,可这对他们这群人真是一件难以被明白的事。

    常常站在他身边的黑大个是马力最要好的伙伴,他叫“常来”,也就就是刚才的非洲兄弟。和马力相反他喜欢穿黑色衣服,他的解释是——这样能使自己不那么黑。他的声音很浑厚,浑厚到可以让你联想是一口井在讲话,而且这井又黑又长望不见底。常来的眉毛很重,简直要连在一起了,下巴很长,这也许就是他姓常的原因吧。他是一个老实人,每当马力抱不动的东西他都会喊,“常来!有你的物件,好像是个马桶,赶快抱着它回家。”

    “你小子再敢胡说,我就把里面的屎都倒在你的脑袋瓜子上,让你每次吃饭的时候都忘不了那味道。”常来的步子很稳,抱起东西来也很稳,所有重要的物件都是他来处理。而马力就帮他运一些零散的东西到仓库。其他的几个人干的是和他们一样的工作,只不过分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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