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聚会

    其中有一个叫孙士杰的老油条总是在别人忙的时候上厕所,这一周有个无聊的家伙数过,他在干活的时候总共上了十六次厕所。这厕所像是他的家,30分钟后你才会再次看到他飘忽的身影。此人的头发很长,扎着一个小辫,染着俗气的菊黄色。他看人总是斜着看,低着头像偷偷的感觉,又像是打量的意思。有一次他把胡子留的很长,一位女士到这里来发物件。因为他的眼神,被那位耿直的女士指责为流氓,并把快递单扔在了他的苦瓜脸上。因为当时女士穿的是一件低胸装,同时她的胸脯又很丰满,她以为孙士杰一直在偷看自己的胸脯,加上他没有剃胡子,把他当做流氓也是有原因的。穆春他们都在旁边笑着,然后他就抿着嘴斜视着他们,轮流都鄙视了一遍。

    “我说士杰!你总这么看人,天下的女人岂不是都让你看遍了,”一个叫王安的人对他说,随即点了一根烟,“如果这样的话,我们的姑娘可都不敢穿裙子了,大热的天你就饶了她们吧。”

    “我就这么看人,这是个性懂不!”孙士杰拿出了傲人神气,抬了一下他的右边的眉毛。

    “说实话,你在公交站牌是不是有很多女孩被非礼?”

    “非礼?”姓孙的不明白。

    “没有因为你的眼神喊非礼?”王安故意调戏他说,表情很是得意,得意到每个人都想揍他的脸。

    “你奶奶!”说完他拿起墙边的扫帚追着王安满仓库的跑,他如同一头被戏弄的公牛那样疯狂,那把在他右手上的扫帚就像一根尾巴在后面摇来摇去,“我抓到你,非得甩烂你的狗脸!”他们想如果甩烂一定是用那扫帚,也就是他的尾巴。

    “你要是有这本事,女孩们还能叫非礼?”王安躲来躲去,他们在一件衣柜的包裹边开始较量起来,“要是有这本事,我都跟你睡了!只可惜你连个洗衣机也没有”他拿洗衣机来打趣是因为他在出租里用手洗衣服。

    听到这他更加愤怒了,但又不能把他怎么着,因为王安一直都是他的克星。干活克他,吃饭克他,就连上厕所也克他。他总是拿孙士杰上厕所来比喻去见他女朋友。因为上次王安上厕所听到孙士杰在跟她女朋友开视频,他从谈话中得到这个讯息,并在同事中散播开来。从那以后他的上厕所次数比之前每星期最起码减少了三次。

    王安认为这功劳是他的,因为在孙士杰少上厕所这事上,他发起了一场聚会,这聚会的条件是每人缴纳一百块钱。而三个女孩们则需要缴给他50,这是对女士的优待,由此女孩们对王安抱有很大的好感。

    一个有月光的晚上他们在一家有二十层的酒店里定做了位置,人一到齐菜便像看电影似的一个一个冲了进来。他们其中有一个叫刘海人特别爱喝酒,平时不怎么说话,但是一到酒桌上就高谈阔论,大谈精神主义和他的家乡以及相亲父老在黄山那边的青山绿水,当然也少不了貌美如花漂亮的女子。住在依山傍水的地方养育的人也自然淳朴多情。

    刘海说自己有一个漂亮的妹妹叫刘雯,在宏村做一名手工技师,刘海想把妹妹介绍给他们其中一个人,如果他们愿意的话。在座的人也听说那边的女孩子淳朴多情,个个表现的急不可耐。嫁人这事也是他妹妹的意愿,然后他把照片轮流给他们看,每个人都满心欢喜的迎接那张相片,但看到的却是和凤姐一样的脸庞。所有人都把那张照片带着厌恶的表情递给下一个满怀期待的观赏者。当快轮到穆春的时候,马力拿着那张照片仔细揣摩的一下,又反过来看看,他说,“介绍给我!”所有人对他的话感到瞠目结舌。穆春伸过头也看了一眼,这一眼彻底让他对马力的勇气起到了深深的敬佩,因为没有那个人会有哪种勇气主动和她做哪怕一点点的亲昵的动作,事实是马力做到了。我们一起响起了掌声,这掌声如雷般惯耳,甚至比雷更响,据推测第一个掌声是穆春的死党李传代所发起的。他们认为马力是勇气的象征,苦难的福音。

    刘海站起来拿着酒杯对着马力,然后一口气把二两酒全倒进了他那正发着火的胃里。马力也把他那杯里的液体全灌进喉咙里。

    正当夜幕完全降下来的时候,他们走出了酒店,就马力成为了刘海的妹夫这件事成为了其中最为火热的话题。左摇右晃的刘海答应把妹妹介绍给他认识,日期定在下个星期天。因为这天刘海相信是出行的大好时候,也很适合相见。

    而下个星期也正是穆春和他的女孩约定的日子,地点是一个花园的亭子下。这亭子大家都喜欢来,它的地势很低,于是小孩们喜欢到这里扔石子,因为前面是一条河;老人也喜欢在这里打麻将下象棋;情侣喜欢在这里散步,因为这里的树林葱郁,可以做一些隐秘的事情。不好的是这里有一个排水沟,那味道又腥又臭,好比河里的死鱼无人清理被泡了几天。

    如人们所想的那样,这一天很快就到来了,还是一个晴朗的大好日子,太阳被葱蔚的树叶挡住,穿过缝隙掉下来和煦的阳光,随着树叶的摇晃,阳光的形状也随之形态各异。穆春为了今天的出行特地买了一件上面用白字写着“j一”的外套。伶牙俐齿的导购员解释说这意味着参加,她说上面红色的“i”会给自己带来好运。于是穆春就相信了那个导购员的胡言乱语,把它买下了。与此同时他还被说服买了一件圆领的白衬衫,关于这件衬衫的解说词,他对导购员的话也深信不疑。这两件衣服全套在了他的身上。因为在照镜子时他发现头发毛糙,于是就偷偷的用李传代的发胶缕了一遍发稍,但愿不会被他发现。现在的穆春简直比电线杆子还要精神几分呢。

    穆春拐了几趟才找到那个亭子,差点迷了路,一个钟头以后他在河的另一头看到了一个女孩,何冉走过桥来到他身边向他问好,并歪着头说,“你好啊小帅哥。”何冉在他面前矮了十厘米,穆春刚好一米七五。今天她穿白色的裙子,上面印着紫丁香,周围围着一些小花陪衬着。她脚踩淡蓝色的鞋子,和上面天空的颜色遥相呼应。

    如同上一次,穆春把她将要坐上去的凳子用准备好的纸巾擦的干干净净。之后他们围绕着河边散了一会步,并学着那些孩子一样往河里扔石子。来到河的另一边他们看老人下象棋,何冉对他们的活动不太感兴趣,表现出不耐烦的表情,她的头左看又看,好像不喜欢来公众的场合,从而对方明白了何冉是个孤僻且安静的人。穆春去买东西,她就一个人双手放在膝盖上老实坐着,像是不懂事的娃娃在等着妈妈回来,是的,这种可爱劲让穆春更对她产生了保护的,希望这种分析没有偏离她的本意。在这之后何冉欣赏他是一个负责并且懂得体贴人的小帅哥,并亲口告诉他,小帅哥是对他的别称。她相信这是一种亲昵的称呼,之后她一直这么称呼着。他们的精神放松了许多,一起走路时可以拉着手,互相倾吐最近所发生的各种有趣的事。如果说上次有什么被保留下来,那是因为初次相见的陌生人因为互相的保护而不会过多的交往过密,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变得如此耿直了,也不需要用勾脚来表达,包括对方的嗜好和怪癖——在早上喜欢刷牙时吐泡泡。

    在这种坦诚表现出来之后穆春的自卑转而代之的是一种内心的自信。如果给她一个吻,即使不需要飞船,他也能放个屁窜上天去,只希望那屁的味道不是很浓。他相信某个人对自己有好感了,美妙的感觉冲昏了头脑,这感觉像癞蛤蟆看到了天鹅,苹果砸中了牛顿那样神奇。

    这种快乐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丘比特女神仿佛一直伴随他,使他的魅力在女孩面前有增无减。彼此的喜爱也许并不需要放在个自的眼前来表明,有意思的应该是互相放在心里,让对方揣摩心里面的意图,这样既能保持新鲜感也能提升吸引力。

    在各自的生活上提问往往需要一种学问,过度的话会使对方不高兴,不提及又会变得陌生。而穆春他们变成了这种控制的专家,知道在什么时候发问,知道在什么时候休止。一切仿佛都那么得心应手。比如说你问她,昨天吃了什么,那简直是一种白痴的提问。

    但如果你问她,“今天玩的开心吗?”

    “当然开心了,”何冉对穆春提问深深的点了点头,“没有比今天更愉快的事了。”

    “既然开心,我和你一起走的时候怎么心事重重,你有什么心事,或者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吗?”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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