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前尘往事

    夜色愈来愈浓,灯火点缀的点点光亮,忽明忽暗,依旧跃动在狭窄的屋内。

    幽静凄深的夜,耳边少了城市的喧嚣,却也带着些许莫名的凉意,刘氓不禁打了个哆嗦。

    他的身边,刘迟迟招架不住他几番哄骗,已然趴在桌案上睡着了。

    看着灯芯摇曳着烛火的影子,他发了好一会的呆,良久。好像想起什么,才起身将打盹的刘迟迟抱起,送到榻上。

    他知道迟迟的睡眠浅,所以他很轻柔,动作细腻的将她抱上床榻,小心的铺上被褥。

    刘迟迟面容娇美,称不上粉嫩白皙,只一点点麦黄,尤衬她棱角分明的脸庞。睡梦中似乎仍在忧虑些什么,秀气的眉头深深皱起,细细的睫毛一抖一抖,很是挣扎。

    刘氓在她脸上轻轻的摩挲,抚平她眉角的褶皱,听到她微微的呼吸声,就觉得格外的心安。前世漂泊无依,不曾有过这些,也许这就是家的感觉。

    他并未觉得困倦,他所经历的事太过于震撼,震撼到哪怕过了好些时日,仍能搅得他辗转反侧,无心睡眠。

    他披上一件轻薄的布衫,一个人悄无声息的走出屋内。

    漆黑的夜空好像浓墨一般,月光洒在门前的水塘,影印出弯弯的月牙儿。

    刘氓斜倚在一颗桑树下,抬头仰望漫天星斗,好一阵叹息。摇摇头,从内衫的口袋中取出一块玉坠。

    玉坠呈淡淡的蓝色,水润剔透,摸在手心有些冰冰凉凉。一个小巧的半椭圆形状,上边刻着一只张牙舞爪的神兽。

    正是这块小小的玉坠将他带到这,福祸不知,前途难料。

    那日他接到公司的安排,去一块工地视察施工进程。却在无意间拾到这块玉坠,看成色好像还不错,又是老古董,刘氓自然毫不犹豫的收入囊中。想着什么时候找个行家看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若是能卖到几百上千万的价格,就可以拿着钱朝着上司脑门上一把子。

    劳资不干了!

    舒爽啊

    就在他意淫之际,一阵白光裹挟着他娇弱的身体,他毫无征兆的来到这个一无所知的世界。

    庄生梦蝶,蝶梦庄生,是梦是幻,谁又能说得清道得明?

    刚来的几日,在适应了新的身躯之后,他开始反复的思考这个先秦时代遗留下的哲学问题。

    说来他也就是个闲人,费脑的问题,本不该由他思考。可当他躲不过上苍的戏弄,摇身一变,成了那只小小的蝴蝶。现实逼迫使他不得不好好正视,究竟蝴蝶梦我,还是我梦蝴蝶?

    穿越。

    这个小说家笔下赋予的神奇能力,难道不只出现在小说世界里,还真的存在于这个世界?

    亦或许只是一场梦?梦里的记忆只是对战火纷飞的乱世,一种来自于心底的自我救赎。毕竟在那个歌舞升平的世界,没有多离人添孤寡的烽火,没有乱世中并起逐鹿的群雄。

    冥思苦想几日,却始终参不透其中的玄机,也许没人能给他解释这个答案

    人一旦思虑了久了,脑袋就容易发沉。刘氓想着想着,眼皮渐渐有些沉重。一种无法言喻的感觉渗透全身,顿觉困意袭来,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朝阳的圣龛不知何时显露它的光芒,熹微的晨光透过层层枝叶映在他的脸上,暖暖的阳光刺痛他的眼睛,一抹带着洋洋暖意的层风拂过脸颊。他慵懒的眯开眼睛,恍惚间,却见天空已经满是光亮

    居然睡了过去,该死,迟迟姐醒来怕是要担心坏了。

    刘氓拍拍坐久的尘灰,忙不迭的朝家中走去。

    刚回到家中,刘氓就闻到好一阵麦香,肚子也跟着咕嘟嘟打鼓子。在这里度过了些时日,早已习惯了现在的生活,嘴巴自然不会像以前那么挑剔,麦粥就着拌野菜也能凑活一顿。吃货属性可不管贫穷和富贵的,只有能吃和不能吃。

    也不知道树皮是什么滋味呢?

    刘氓如是的想到。

    “公子,你上哪去了?大清早见不着人,也不把奴唤醒。”

    屋内的刘迟迟听到了动静,一段宛如莺啼初啭的声音传来,似嗔似怨。

    进了门,就见刘迟迟迎面走来,她睡眼朦胧,可一双润泽的美眸依旧如秋水般传神,三千青丝只一尾木钗挽起,鬓角发丝稍显凌乱,却平添几分美感。她双手小心翼翼端着一碗麦粥,双眸一会盯着脚底一会看着前方,极是谨慎。

    “方才遇到了些困惑,就出去走走散散心。倒是你迟迟姐,怎么不多休息一会。”

    刘氓忙不迭从她手里接过麦粥,汤匙摇曳碗里金黄的麦粒,粥很粘稠,一粒紧挨着一粒,明显加了很多量,家里的余粮怕是全都在这小小的碗里。也不客气,呲溜一口入肚,胃里烘烘淌过一阵暖流,晨霜的凉意消弥于无形。

    咂咂嘴,刘氓知道刘迟迟紧着自己,定是还没吃饭,余下的大半碗递到刘迟迟面前:“迟迟姐,你先吃着,我最近有些生疏了,正好练练字。”

    也不由她分说,提起桌上的豪笔,欣欣然坐下,依着记忆摸索着抄撰书籍。

    这毛笔字以前是最叫他头疼,握着笔杆手老是颤巍巍的抖,弄得满手都是乌漆嘛黑。记得小时候,同学的书包里没有点墨汁,都不是读过书的。

    他也学着一板一眼的临摹字,点勾竖勾横勾,好像大部分比划勾一下就对了。

    试着尝试写一个字,字迹一点点潦草,弯弯扭扭的没有神韵,不过自己看着还是很满意的。

    刘迟迟悄咪咪瞥了一眼,见他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样,心下好奇,伸长了脖颈,偷窥一眼纸筏上的字,没忍住噗呲一下娇笑出声。刘氓闻声转过头,她立马低着头哧溜哧溜的喝着麦粥,好像什么都没见到一般。

    “对了,公子。今儿个你还要和三婶家的老大去贩履,可不能忘了。”

    刘氓握笔的手微微一颤,墨汁滴落在在纸上,瞬间散成一块浓浓的墨迹。

    他脾气秉性算是不错,可提起这个三婶家老大仍旧气不打一处来。

    楼桑村因村里一颗老桑树得名,那颗老桑树下一户织席贩履的人家,跟刘氓也沾了点亲戚。前些天找他家拿了双草鞋穿穿,三婶人还不错,也没说收钱。可他家那个儿子,二十几岁的人了,着实斤斤计较,穿他一双草鞋,非要自己帮他打几天的下手,美其名曰自家弟兄帮衬,拖拽他一起贩卖草鞋,读书人不要面子的哦。

    听闻那家的老大好像也出门求过学,觅得某位名师拜入其门下。想来混的不咋的,不然也不至于灰溜溜回来织席贩履。再说,就这等市侩之人,能有什么出息。离奇的事,那人还跟蜀汉的皇帝一个名字,居然也叫刘备,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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