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春风一笑
碧水阁的事已了,杨逍便带着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坐着马车下了山。
怪不得人常说山中无岁月,转眼又一年。才在云峰上呆了几日,此时下了山来,竟让人生出些恍如隔世之感。
杨逍带李寻欢等人去的是间酒坊,叫做春风居。
为何□□风居呢?因为这里只卖一种酒,而这种酒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春风一笑!
酒坊的老板娘名唤金秀秀,是个风情万种的女人。
虽然已年过四十,可兴许是保养得当,又或者天生丽质,总之从外表上看,竟也不过二十七八。
“哎呦,李探花,别来无恙啊!”
金秀秀穿了一身软烟蝴蝶裙,手中拿了把绣了孔雀的白绢团扇,笑起来风姿绰约。
饶是唐蜜,都不禁被金秀秀艳丽却不媚俗的好相貌所吸引,端的是倾国倾城。
金秀秀自然认得李寻欢,因为她曾是天下暗宗麾下孔雀堂的堂主。
虽说毒莳花用毒了得,但除了毒莳花,善于用毒的也大有人在,不过就是要分个谁高谁低罢了。
金秀秀用毒,一般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救人——天下暗宗的孔雀堂,专门负责为宗门之中的伤病患者医疗诊治。说白一点,算是一个只给自己人看病的医馆。
金秀秀虽然用毒,但身上并未带有血气。只是这性子过于直快火爆,又长得美艳绝伦,便得了个“毒娘子”的名号。金秀秀嫌弃“毒娘子”庸俗不堪,天底下只要是个会用毒的都敢以“毒”为首自居,她才不愿蹚这趟浑水,于是更名为了“蛇娘子”,竟有了那么点“蛇蝎美人”的意味。
蛇蝎美人非但不行蛇蝎之事,反而自此开了春风居,做起了卖酒的生意。
李寻欢与金秀秀相交虽不深,但也是有交往的。而且金秀秀这生意开的实在对他胃口,人还未至其中,酒香已飘千里,李寻欢赞叹道:“看来该改口叫一声金老板了!没想到金老板酿酒的本事这般厉害,当年是寻欢眼拙了!”
金秀秀一手摇晃着扇子,一手掐着腰肢,说起话来可谓是眉飞色舞,“探花这眼睛,可比谁都灵光,看人一看一个准!探花曾施恩于暗宗,而天下也没有人不知探花嗜酒如命,我要是有这本事还不一早拿来向探花献宝!可惜啊”她意味深长地看向李寻欢身边的杨逍,“这‘春风一笑’的手笔是出自于你边上那位,他这些年别的没多干,尽窝在我这小酒坊中胡乱鼓捣!不过也多亏了他,勉强让我这个空闺寂寞的女人不至于为生计所困,这我倒真得感谢感谢他!”
春风一笑?“杨兄,这酒是你酿的?”
还未等杨逍回答,金秀秀又是一脸神秘兮兮地笑道:“可不就是他么!威风凛凛的杨左使,甘心伏在我这小酒坊中酿酒,说出去都没人信!不过原听他说这‘春风一笑’是为他心中一人所酿,我再追问,他却不告诉我了!”
这般隐私之事被当众宣之于口,按照杨逍的秉性只怕不管对方是“蛇娘子”还是“毒美人”,先杀了再说。可再看杨逍,非但没有动怒,反而一脸淡然,连打断金秀秀的意思都没有。
杨逍没什么反应,关天翔却已是面色如铁。
春风一笑!真不亏□□风一笑!名字起的倒真是贴切,原来这个杨逍竟在那么久之前就打起了寻欢的主意吗?
不自觉地看向李寻欢。发现李寻欢失去焦距的双目微阖,脸上神采也没有方才明媚,恍若正在沉思什么!
难道寻欢已有所察觉
却听李寻欢轻叹道:“杨兄之意,寻欢早已明白”
关天翔大震,就连杨逍都是满脸惊奇,却又饱含期待。
李寻欢伸出手,杨逍赶紧向他身边侧了侧,正好让他的手按在了自己的肩上。
“杨兄本来就是重情重义之人!我起初见她时,也觉得她笑如春风她真是个难得一见的好姑娘!”
她?谁?杨逍愣了许久,才知李寻欢意为何指,不由深感失望!
而关天翔则是暗中松了口气,依照寻欢的说法,那杨逍原来是有心仪的姑娘的!
另一边,叶开小小声:“我怎么觉得师父对金老板的话有些误解?”
龙小云也点点头:“而且关叔叔看起来气色也不太好!”
唐蜜揣测:“莫非这个杨逍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臭甲虫,你说呢!”
铁传甲摊手:“我能说什么?少爷和左使的事,我也是糊涂的很!别来问我!”
知李寻欢又被勾起了当年之事——那些事的确太过伤人,别说李寻欢,就连杨逍再想起时都难免悲痛!
虽然在杨逍心里,只有李寻欢一人当得起这“春风一笑”。可那人却也的的确确是笑靥如花令人心动!
季晓蝶,宛如蝴蝶一般轻盈美丽的女子。她于李寻欢有恩,于杨逍有情,何奈恩情化为祸端,最终让她成了薄命红颜。
杨逍一生,大约只会有她一个拜过堂,成过亲的女人。而李寻欢虽在后来得知这不过是季晓蝶想出的两全之法,但她与杨逍终归还是夫妻一场。
杨逍见李寻欢泛起难过之色,甚至不由抵唇咳嗽起来,很是不悦地看了金秀秀一眼!
金秀秀无辜地回以怒视——老娘这是在帮你,自己干的风流勾当这会儿遭报应了吧!
杨逍懒得再理她——我与晓蝶婚事是假,整个暗宗也无人知晓,只要寻欢懂我!
在外头耽误了一会儿,众人才被金秀秀带到了酒坊后院的里屋,也终于见到了安然无恙的关玲玲。
金秀秀帮李寻欢查看了眼睛。她只看了一眼,便凝重道:“毒莳花的毒虽没伤到心脉,但要想复明,以目前的状况怕也很难!”
这显然让人无法接受,龙小云急道:“那我们现在就回冷月宫,梅大肯定有办法!”
“梅苑之那个老混蛋还没死?”金秀秀嗤之以鼻的冷哼一声,“你以为我医不了的病症,他就能医?”
众人想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她所说的“梅苑之”是说梅大!原来梅大是有名字的?!
金秀秀翻了个好看的白眼道:“梅苑之与我本来就师出同门,有什么好奇怪的?只是那老顽固老混蛋老不死算了不提也罢!关于探花的伤,我虽然医不了,但有件宝贝可以医!”
李寻欢苦笑道:“金老板该不是想说怜花宝鉴?”
金秀秀道:“探花聪明!现在江湖传遍了,说这稀世奇书就在探花手中。参照怜花宝鉴医术篇再来治伤,就可谓是轻而易举了!”
她道是轻而易举,可其余知晓李寻欢手中根本没有怜花宝鉴的却是忧心忡忡!
梅思影就是林诗音,是大家心知肚明却谁也没有说破之事。
李寻欢曾说王怜花出海前实际上是把怜花宝鉴交给了林诗音,那么如今林诗音还活着,想必怜花宝鉴就还在她手中。
为了李寻欢,林诗音自然会交出怜花宝鉴,况且李寻欢身中天蚕,梅大想必也正在从宝鉴里苦寻解法。只是,一方面李寻欢并不想让其他人知道怜花宝鉴是在诗音手中,以至于让她陷入危险之境;另一方面,林诗音大约也没有做好彻底揭开面纱的准备。
这两人若不提往事还好,若提了,怕也免不了是万千愁绪不知从何说起。
不过辛亏,只要林诗音没有弄丢怜花宝鉴,李寻欢就还有复明的希望——比起李寻欢的身体,林诗音自也不会再在乎别的。
金秀秀见众人都不出声了,想来那怜花宝鉴就算不在李寻欢手里,大约也是在他们能拿到手的地方,也不再多管。只配了张药方给李寻欢固本培元,就算一时赶不及拿书医治,至少伤势不会恶化。随后又抓了李寻欢的手腕诊了诊,“探花的眼睛缓一缓也没什么,只是这心肺上的旧疾也消停了好些日子,该来光顾了吧!”
金秀秀一言,果然成谶。许是山上寒凉,许是本就身中剧毒又连日奔波,李寻欢当晚就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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