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牵缘

    “这算千里姻缘一线牵么?”

    双颊微微发烫,想什么呢?害羞啦?心跳加速,又忽地漏跳了半拍,这就是所谓的心动吧?爱情啊,缘分啊,明明熟悉的不要不要的字眼,但也只是汉字,没经历过,没经验,完全的小白,婚姻也只是为了婚姻而婚姻。年龄到了,为了不被剩下,正好有一个苦苦追求自己的男人,既然找不着爱的人,那便嫁给爱自己的人,如此而已。

    结婚,或者说嫁人,算得上是人生的豪赌,没有谁看得见未来,纵然初初满心欢喜,憧憬着日后的种种甜美,却终将难敌岁月蹉跎。相敬如宾用在婚姻,不太合适,太过见外。未来会怎样,我们无法预知,但那又怎样?总不能心生畏惧,乃至消极应对。明天,始终会更好,因为明天有无数种可能,每一步的踏出,衍生人生种种。这,才是活着的最大动力,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人生,何其幸运也。

    于杨燕,婚姻原是可有可无的。当初的不择而嫁,或者说为嫁而嫁,原本就无关爱情,那实在是件无与伦比的奢侈品。也曾幻想过,有一个男子骑着白马(当然不是唐僧)向自己缓缓走来,深情款款地说:“跟我走”毋需多言,自己就会跟他走。可是难道世间的男子都不会骑马了么?总之,要等的那个人迟迟没有出现,或许,永远也不会出现了。无所谓了,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将就些过,也将就些嫁了。平平淡淡的,也是幸福。

    她以为这辈子也就这么平淡无奇的往下过了,工作家庭,上班下班,清淡如水,古井不波。孩子的到来让生活变得不一样,所有的心思尽皆转移,陪着他,让他健康茁壮成长,便是此生所愿。冷落了他?或许吧,大概是比之前更淡了,若是因而“吃醋”,也没啥。她如是想,便愈发随意,就便发觉他出轨外遇,似乎也没那么气愤将就着,能过就过,不能过就离,别为难自己,莫难为别人。所以,终究还是出城了,谈不上是解脱,算是好聚好散,成不了爱人,也莫成为敌人。

    进城出城,想来决定都算草草,虽非儿戏,却也太过随意,注定无法美满幸福,只能善始善终。所谓婚姻,只是人生的一部分,绝非整个人生,且从容待之。但离婚啊,自非好事,没必要高唱“分手快乐”,人在异乡,也暂且瞒着家乡亲人,痛苦快乐一己承受,为孩子故。

    她以为,既然此前无爱,此生怕亦是与爱绝缘的了,也罢,如此甚好,唯作此念,否则怎样?

    只是,人生哪,太过意外。凌锋,就那般突兀的出现,像有一声轻言:哦,原来你就在这里。

    有多少年啦?有多少年没见啦?太久太久,久到记忆已经模糊,吉阳山上的杜鹃花红了又谢,谢了又红,娇嫩欲滴的映山红中掩映的防空洞早已废弃掩塞,当初轰隆轰隆的片石山已被高铁厉啸的声音所替代,春去秋来,四季轮转,已是匆匆廿余载。生命线上的刻度啊,是一道道惊艳的感叹号,无奈着芳华似水流年轻转。岁月的船儿悠悠,划过记忆的痕迹,渐行渐远的是对往日的眷恋,但始终有些东西,或人或物或情或景,深藏于心底,不敢忘却,无法忘怀。

    再相见,早先的记忆经已模糊,但某些片段某些细节却骤然清晰起来,如幻灯播放,一格格,一幕幕,将往事重现。原来,以为忘却的未曾忘却,只是如湖底的水草,静静漂浮,终会缠绕不解。

    少女情怀总是诗啊,犹记得他的身影自后面走过,绕过讲台,或疾或徐,脚步无声,却似在心头溅起波澜起伏。目光总追随着他的脚步,哦,是的,不敢在他清秀的脸庞上过多的停留,生恐与他的视线相碰,因而怦然心动。年少不懂爱,只是有那么一种愁绪在心头萦绕,不肯散去。事实上,虽然是前后桌,彼此却难有交流,倒非矜持,大抵是少男少女的泾渭分明,最怕与“早恋”牵扯上一丁点的关系。况且,他与某个女生“不寻常的关系”沸沸扬扬,眼里哪还容得下别人?只能默默地注视着他,而不让他知晓自己在注视着他。这样的感觉啊,算是惆怅吧。

    惆怅的是,高中毕业后便失去了与他的联系,而自己怕是再没机会告诉他:其实,你很像黎明!

    所谓“四大天王”,香港演艺人员巅峰代表,张刘黎郭,黎姓天王便是儒雅绅士的代名词,高冷英俊,迷倒万千少女,真真是白马系的领军人物。

    是的,在她的眼中,他像极了黎天王。或许,也迷倒了不少女生吧。但他终究不会知道,有这么一个极不起眼的女生,一直静静的望着他,如空中的燕儿,望着双翼掠动而过的云彩,很近,很远,似乎就在眼前,其实一无交集。

    这,大概是算不得暗恋的,青春萌动时的初心罢了。想来,无论是谁,总会有一个身影伴随着他成长,一路穿过最绚丽飘扬的花季,留下的不止是遗憾,更有美好,酸酸甜甜,足以珍存。

    是以,虽也有缘,但也只是一载同窗情谊,仅此而已。当作是青春年华的美丽邂逅,偶尔捡拾起来告诉自己也曾年轻过,稍留些微遗憾,或是不舍,便也是人生印痕。

    之后便是长时间的断联,仿似这个人从未经过自己的世界——但,他真的来过哦。或许,轻轻的来,自也轻轻的走,如微风拂面,清凉在心。

    记得有个笔名叫做“疯子”的文字工作者说:人生不只有风花雪月,更有柴米油盐。算是切中要害了,活着嘛,当然没法依着自己的性子喜好来,终需低头弯腰,顺从屈服。结婚,非本愿,嫁给了生活而已,至于爱情,太过奢侈,与己无缘,或已绝缘。进城与出城,都与爱无关,自也坦然淡然。

    只是,偶尔,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候,辗转难眠,往事如烟,袅袅绕绕,丝缕飘过,仍是有一个消瘦的身影,自讲台掠过,自心扉走过,不作停留。偶尔,也会想:他现在过得还好吗?是否也会如自己想他般偶尔会想起曾有一个胖胖的女生坐在他的前桌“井水不犯河水”?他又可曾知道,自己已无贵妃般丰腴?再见会否“刮目相看”?

    但,只是闪念,继而会生出些许羞赧,如同青春。这种感觉,很好。

    原以为,青春已逝,与青春有关的东西也随之湮灭。忘了青春,也当忘了在青春中留下的脚印。谁曾想,竟是又遇见了他。这算是人生何处不相逢么?

    他变了。他没变。

    一如往昔的消瘦,岁月的痕迹体现在了发际,人便显得成熟睿智,儒雅犹在,更胜以往,眉宇间淡淡的笑意仿似能看透一切,却分明蕴含着难为人知的忧郁。或许,正如这些年从其他同学处了解到的一样,他,过得不怎么好啊,在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呢?她很想知道。

    饭桌上,他言语不多,只一个不落的敬酒,到了她这,笑着说了声:“好久不见啊”是啊,好久不见,她回敬了一杯,满满的,虽然她从不喝酒。她微笑,他亦微笑,不语,确认过眼神,清澈,喜悦。

    很奇妙的感觉,明明已多年未见,却熟谂得很,像是上辈子就已相识,一个眼神,一个微笑,无需要太多,懂你懂我。正如之后的微信闲聊,时常说出同样的话来,不早不晚,那便是默契吧。

    默契,绝对是很玄妙的东西,就仿似你将自己赤裸裸的坦露在别人面前,心里搬进了对方,念己所念,无所遁形。

    跟一个懂你的人倾谈,绝对是件享受的事情,并不需要多说,点到即可,彼此都明白对方话中未尽之意,似画中留白,平添美感。三观相同啊,很难得,所以有共同话题,能聊个没完没了。

    与人聊天,也能成为习惯。习惯了每天聊上一聊,虽然知晓了“晚安”哏而刻意避开这两个字,心底却习惯了对方在临睡前的时问候。习惯一旦成为习惯,那便再难戒掉,抽烟喝酒如此,早安晚安亦是一般。

    但也没想去戒,这样挺好。

    倒是那个自诩智商不俗的人啊,居然连自己发了两张带有“晚安”字样的靠枕图片也会误解为普通图片。好吧,就算是有意误导之,那也太好糊弄了不是,实在是傻,可不可爱就不太清楚了。

    其实,这么聊着,也就三个多月一百来天,时间不长,却感觉相识久远。也算是认识好久了,知根知底,所以才能相谈甚欢吧?一定是这样的,难道还会有其它什么吗?多年未见的老同学再见,总是有好多话要说的吧,好久不见啦,别来无恙啦,叙旧罢了。

    但似乎并非如此,她似乎在躲避什么,又似在等待什么,忐忑着,犹豫着,期许着且看看他收到那份生日礼物会有何表现。

    那,可是她第一回送礼物给异性朋友。

    牵手,牵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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