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老鸦与桃花

    长安是随便一枝树杈都能让麻雀变凤凰的地方,泾州是一个遍地都是困住凤凰的枯木的地方;

    长安是一个喷嚏就能喷出天才的地方,泾州是一个十二级龙卷风都吹不出土里的金子的地方;

    长安是一个只肯巴结权势人才的奴才,泾州是一个奴才都不愿待的小城。

    高陆文这一辈子最感谢的除了爹娘之外,大概就是张骞了。当年若不是张大神开了一条丝绸之路让这个荒凉偏僻的西北有了一点点繁华的火花,估计他现在还在哪个土坡上放羊呢,吼一嗓子:羊儿的聪明难以想象!

    然而,他到底觉得自己还算幸运,被中原一直称为“猃狁”的羌人也有了飞上枝头的资格:科举。寒门士子唯一的出路——本分的寒门君子唯一的出路应该只有科举了。一笔落,功名成。

    高陆文小时候听到的最多一句话就是:你看看人家高陆文,虽然穷的鬼见愁,但人家十岁就背会了儒家经典,你再看看你——有钱有什么用?!还不是一个卑贱的商贾!你这混小子以后多向人家高陆文好好学习!

    高陆文从小被冠以“别人家的孩子”的无上荣耀,这是他唯一能在这所偏僻小城挺直腰杆的理由——他太穷了!一年甚至两年都没有一件新衣裳,有时候甚至连饭都吃不上!!有时候他得为一顿饭付出血的代价。

    那他怎么看的书?真当打印机穿越到他家去了啊?

    当然不是。

    或者跑到学堂里蹭一堂模糊至极的课,或者在书店忍受店主的冷嘲热讽看一天,或者借别人的书彻夜不眠的抄下来。没有笔墨,没有纸,他便     用木棍一个字一个字的写在土墙上,落下的灰尘让他眼睛一直都是红的跟血浸过一样。囊萤映雪和凿壁偷光对他来说是笑话:一年下雪能有几天?凿壁不怕邻居打死啊?当然他也没有邻居,一家人孤零零的坐落在风口最盛的山腰,一如他孤零零的童年和少年。

    这世上有三种人最失败。

    第一种是命不好的人。出身就代表着一辈子的命不好,这种命不好的基因往往会传递后代几百年,而后等哪天老天爷忘了戴眼镜——命好了!

    第二种是运没来的人。一辈子衰神附体,可悲的是明明有真本事的,却终究还是垃圾里的金子——谁会觉得你一个垃圾堆里的货色还是金子啊?!

    第三种最可怜了。命不好吧,他还有拥有理想的资格;运怎样呢?偶尔成功几次,于是就成了别人眼中的优秀者。可也只有他知道自己本人多可怜:命好?一辈子的努力不如别人一句话的吩咐。运好?别逗了,天赋有限本事就那么点儿,给了他皇帝的命,他也要不起皇帝的病。

    高陆文最清楚,他是第三者中的典型:不是没努力,只是努力也没用罢了。至于那些以不够努力来安慰和勉励自己的人,高陆文看了只是笑笑:真是恶心的自勉啊。

    忘记说了,高陆文很清高,清高到愚蠢。

    “我说高陆文,你就跟着我从商吧,你可以先赚钱补贴家用,等到手头宽绰时再——”

    “蜩鸠浅见,焉知鸿鹄之志!”

    “你!哼,我倒要看看,一个穷鬼能读出什么名堂!”

    高陆文一直都相信天降大任与他,所有的苦难都是值得的。他全身心投入读书,将自己的生命维持在活着的状态中——享乐已是奢望,更是放纵!可他却忘了,所有圣贤君子大成者都是在力图让自己过得更好的追求中成就一番大事业的。

    不敢放纵的高陆文终于等待他的春天:弱冠时举为乡贡,有了科考的资格。

    这个乡贡,怎么来的呢?

    他的母亲被泾州郡守的一个表亲在喝醉时当着满大街人的面,踏马而过。

    无论是盈是损,高陆文终是到了长安;一眼繁华过后,他已经舍弃了所有的乡愁。故乡已没有他的亲人,他羞于提起泾州的一切。此后在长安的八年,每每梦回故乡的人事,他都会满头冷汗的惊醒,然后辗转彻夜。到底是真实经历过的,那些贫穷的执着,贫穷的嘲讽,贫穷的梦想,贫穷的母爱如骨附蛆,夜夜啃噬着他强撑着的尊严

    第一次考试,他穷尽心血,下笔如有神!然而,没中。

    为什么?没有错别字,语句通顺,也没有离经叛道的话,满满的都是一腔碧血忠心,他们为什么不录取?

    他只当长安城遍地是人才天才鬼才,那好,他便在长安城修炼,他不信凭他的毅力飞不上一个小矮树!

    修炼的结果就是,大冬天的,他在醉香苑门口饿晕了。

    “唔,看起来挺瘦弱的一个书生,竟然还能将这些破东西抱那么紧——此人多半有病!”

    这是彩彻对高陆文的第一印象。

    那些“破东西”就是高陆文的书。高陆文视若生命的,被一个歌姬说出“破东西”,高陆文怒了,但他没发作:彩彻是他的救命恩人。

    彩彻是个很聒噪的无知女人。

    这是高陆文对彩彻的第一印象。

    高陆文实在太虚弱,彩彻照顾了他足足半个月。谁也没想到,她给他的十五天,他还了她十三年,但十三年之后他才发现,他欠她的,永远还不清了。

    “檐上风云涌,梁下燕子飞。”

    她兴致勃勃地念着他的新诗。

    “桃花源广陆,黄金台崔巍。”

    她一头雾水地念着他的新诗。

    “山中薇尚有,王孙胡不归?”

    她兴致缺缺地念完他的新诗。

    “是‘山中薇尚郁’——这首诗怎么样?”

    “挺好的——什么意思?”

    高陆文神色有些阴翳,有些不耐地说道:“给你说了你也不懂!”

    彩彻不爽:“那你就写我能看懂的呀!”

    高陆文冷笑:“你能看懂么?只是认得罢?!”

    彩彻无语:她本来没什么文化,只是为了唱曲认了些字。在高陆文来之前,从来没有人向她解释过“山有木兮木有枝”是什么意思,也没有人告诉她“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的原因;高陆文不一样,他会很耐心地告诉她什么字是什么意思,会告诉她“所思在远道”的故事

    高陆文是很好的人,彩彻如是认为。彼时,高陆文在长安生活了三年。

    如果彩彻有一个不错甚至普通的出身的话,她会比现在好不知多少倍:彩彻长得漂亮,唱的歌很好听,弹得一手琵琶更是天籁!

    云销雨霁,彩彻区明。像她这样的歌姬,不同于出卖肉体的那种烟花女子,她是靠手艺吃饭的,对她青睐有加的人只多不少——金朗出现了。

    金朗的叔父是人口称赞的好官,金朗天资聪颖,会左右逢源,如此,变成了“金家之宝树”。可温室里长大的花儿有理想有动力是极好的,然而在高陆文这棵风里来雨里去的大树,总少了些内涵。

    金朗潇洒地将钱往醉香苑老板面前一甩:“这个女人,我要了!”

    彩彻不讨厌金朗,不是因为金朗是高富帅,因为金朗真正喜欢她罢了。喜欢她的,她没法讨厌。可不讨厌也不代表喜欢。

    你放过我罢,我配不上你。

    我要是不放过你呢?

    你要非逼我嫁你,那我只能嫁了。

    你为什么不愿意?

    彩彻恐怕会辜负金朗大人。

    文人的尴尬在于非要在意精神方面的登对,哪怕将爱演变成恨。

    金朗第一次恨一个人恨得这么深——爱用的毫无节制,终究变态了。

    她爱什么,他就要毁掉什么!

    金朗第一次科考就中举,不肖一年便成为了礼部的人,要说没使什么手段谁也不信,可不信又怎样呢?落榜的一如既往可怜,没有资格说话,索性闭嘴罢!

    高陆文渐渐在长安文坛闯出了名气:一面刀剑劈奸佞,一面孟浪绘花柳。可是文笔好的,终究不能被埋没。按理说但凭着这名气也该上榜,可是每一年考试都像石沉大海般,不起一点波浪。

    彩彻明白,高陆文更明白。

    没有说出口的毒在心里生根发芽,她不敢看他的眼睛,他不愿听她的叹声。

    “彩彻,我从来没有怪过你,你若是再这样,我走便是!”

    文人的高明之处就体现在如何把肮脏的东西变得理所当然——同病相怜的可悲也可以冠以爱情。

    每一个心智健全的人一定有这样一种感觉:一个人常对你无条件的好,有一天那个人不对你好甚至对你不够好了,你就会怨恨她。

    高陆文理所当然地将这种病态的依赖当成了彩彻亏欠他的。他告诉自己,他并没有逼彩彻向高陆文妥协,一切都是彩彻的愧疚。

    可是后来就连愧怍也变成了亏欠。

    我高陆文是穷,可你彩彻又算个什么东西?不过是个卖笑的歌女罢了,欺骗我有意思么?

    你跟谁不好,偏要跟那个礼部侍郎!你又有什么资格羞辱我?!

    因为你一个歌女,我十三年来沦落在这样下作的地方,十三年来不得伯乐,十三年来丢失尊严!你这样的虚伪,让我作呕!!

    她笑了笑,纵身从楼上跳了下去。

    有看见的人说,彩彻跳楼的那一刹,三两只老鸦口衔桃花扑腾而过。

    劫,在落地的那一刻应声而解。

    浮世嚣嚣,一阵凉风拂过长安城的檐角,惊起铜铃一阵哀鸣: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

    有艳淑女在闺房,室迩人遐毒我肠。

    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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