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天外来客(3)

    我怀里装着白水族族长儿子送我的兽皮。

    我之所以想接受这张兽皮,一方面是因为那张兽皮上的东西,这些东西可以帮助黑山族度过这个冬天,另一方面是因为我想把本来属于乌通的东西还给他——

    我不该抢了乌通的阿爸阿妈,还抢走了他的族长之位。

    其实我知道,乌通是因为不喜欢我、才不喜欢我收留的外族人,他从一开始想赶走的就不是那些人,而是抢了他族长之位的我。

    所以只要我走了,乌通就不会再找那些人的麻烦。

    但是我有点舍不得。我舍不得离开黑山族。

    我从小在这里长大,我对这里有很深的感情。这里的人我都认识,无论他们是黑山族里出生的,还是我从外面领回来的,他们都是我的亲人,我对他们都一视同仁。何况我们一起捕过猎,一起烤过鸡,还一起建造了新的房屋,最重要的是,我们一起并肩努力过。

    可是现在,我却要为了一群人放弃另一群人。

    说真的,我很难过。

    “族长族长……听说我们要被赶走了是不是?他们说那个外族人很弱,他不可能带着猎物回来。大家都已经再收拾行李了……可是妞妞不想走,妞妞喜欢族长……妞妞想和族长永远在一起……”

    有个小女孩儿冲过来抱住了我的大腿。

    她是妞妞。

    第一次见到妞妞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婴儿,现在已经能在地上跑来跑去了。

    我把妞妞扛在肩膀上:

    “你们不会离开的,你们都是黑山族的人。”

    “相信我,你们不会走。那个叫迟宇的外族人也一定会带着羚羊回来。”

    “这里永远是你们的家。”

    “真的吗?那个外族人真的那么厉害吗?”

    “真的!他可厉害了!捕一只羚羊根本就不成问题……他能捕很多很多羚羊呢。”

    “妞妞可以帮族长一个忙吗?”

    “妞妞帮族长告诉大家,就说族长说了,那个外族人很厉害,他一定会带着羚羊回来。”

    “所以大家不要担心,大家都不会离开黑山族。”

    “嗯嗯嗯,我现在就去!”

    我看着妞妞蹦蹦跳跳地跑远,收起了脸上的神色。我既不知道那个外族人厉不厉害、也不在乎。我只知道只要乌通同意,所有人就都不必走。

    所以我转身去找了乌通。

    其实我当了族长之后很少再和乌通见面。

    现在坐在乌通旁边,我感觉有些生疏。但是我还是不可避免地想起了小时候。那时候我和乌通还很要好,我们曾经是亲密无间的伙伴——

    打猎的时候,我总是跟在乌通搭档,他负责吸引猎物,我负责布置陷阱。只要我们两个一起出马,就没有我们两个捕不到的猎物。

    但那也只是小时候了。

    等我成为族长之后,我们两个就在也没有搭档过。

    “所以你是来和我认输的吗?”乌通有点胜券在握。

    我点了点头。

    我的确是来认输的。我和乌通都清楚,那个外族人不太可能带着猎物回来。

    “从小到大,你一直比我更强壮,你的捕猎技巧也永远比我更熟练。我很感谢阿爸把族长之位交给我,但是我想,也许你才是更适合的那一个。”

    我看得出乌通的表情有些诧异,他可能没想到我会这么干脆地认输:

    “说到底,你讨厌的外族人其实只有我一个。所以你也别针对其他人了。”

    “我走就好了。”

    “你要走去哪里?”

    我把装在怀里的兽皮递给了乌通,那是白水族族长儿子给我的兽皮。

    乌通见了似乎有点生气。

    他将那张兽皮捏在手里,怒气冲冲地问我:

    “这张兽皮是什么意思?”

    “这是白水族族长儿子给我的兽皮,他给的聘礼很丰厚,我打算答应他,这样我们就有足够多的粮食过冬。”

    “我现在就去森林,我会打一只羚羊,再把那个外族人接回来。这样就算是他打到了羚羊。”

    “既然这个外族人能带着羚羊回来,就说明他不是废人,也就说明外族人也有外族人的价值,这样大家也就都不必走了。之后我再嫁到白水族去,你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黑山族的族长。”

    “我也可以把一直霸占着你的东西还给你。”

    “简直就是一举两得。”

    “这就是你的全部计划?”

    乌通突然抓着我的领子将我摁在墙上。

    他是我们黑山族的第一勇士,就武力值来讲,我不是他的对手。我被他撞在墙上,墙上的石头硌得我很疼。

    不过我脑袋还算是聪明。

    “是啊……我是不是个小机灵鬼儿?”

    乌通没有回答我,他的表情很奇怪,他的嘴巴在动,却始终没有说出一句话。

    等待我们的,是长久的沉默。

    最后我实在忍不住,怕夜长梦多乌通会有别的想法,便开口问他:

    “所以我们就这么说好了?”

    说实话,乌通现在的表情让我捉摸不透。不过好在乌通最后答应了。

    他说——

    “如你所愿。”

    之后我出发去了森林。

    我没敢耽搁,我怕那个叫迟宇的人迷路,更怕他会被森林里的野兽吃掉。但是当我赶去森林的时候,发现这小子还活得好好的。

    而且特别好。

    他甚至有空给自己做了身新衣服。

    我躲在一旁看他。

    他用的应该是张一整块的兽皮,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找来的材料。看这件衣服的样子,应该将兽皮对折之后在脖子的位置挖了一个洞,之后用骨针在兽皮的边缘扎了几个对称的小孔,然后将细长条的兽皮穿进去交叉收紧,这样就可以将胸前的兽皮和背后的兽皮连接起来。

    哦,不对,那不是细长条的兽皮,而是几条细长条的兽皮用特殊编织手法做成的绳子。

    这种绳子比细长条的兽皮更结实耐用,因为它没有缺口,不容易被磨断。

    真是种神奇的做衣服手法。

    这种衣服不仅好看还很结实。

    而且最重要的,是很节省兽皮,完全没有任何浪费。

    我有点诧异,想不到这个外族人居然还会做衣服。我本来以为这个人是个什么都干不了的弱鸡。

    除此之外,这个外族人还打到了一只羚羊。

    这只羚羊现在正挂在树上。

    我就看见迟宇手里亮出来一个亮亮的东西,他用那个东西划破了羚羊的脖子。然后血水从羚羊的脖子一路流到了迟宇手中的石碗里。

    “……”

    我承认迟宇现在的姿势还挺好看的。

    见他暂时没危险,我就没过去找他,反而靠在树上偷偷瞄他。

    迟宇大概也没发现我。

    等羊血放干净了,他就把羚羊放在了地上,然后拿着那个亮亮的东西从羚羊的脖子一路划到羚羊的小腹。他的动作很轻,手指也很漂亮,他用一只手挑起羚羊的皮,另一只手拿着那个亮亮的东西剔里头的肉。我宰了这么多年野兽,第一次知道皮和肉之间还有一层膜,那层膜很薄,我之前都没有注意过,可是迟宇却注意到了,而且他还很小心的没有破坏那层膜,所以当迟宇将整个羊皮剥下来的时候,整只羚羊的形状还没有被破坏。

    加上迟宇之前放光了羚羊的血,即便被剥了皮,那只羊依旧很干净。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好像是种艺术。

    之后迟宇又用同一个亮亮的东西肢解了那只羚羊,每块骨头都剔的干干净净、每一块肉都摆放的整整齐齐,甚至每一块内脏都非常完整。他好像知道羚羊的的每一块肉、每一块骨头、每一个器官的生长轨迹,所以他很容易就找到了其中的薄弱环节,能够用最省力气又最快的手法将羚羊拆解开。

    等做完这些,迟宇在地上用柴火生了个火,还架了个石锅。

    ……这个外族人身上的东西还真不少。

    我见他先是烧了一锅热水,然后选了一块羊肉丢进去。

    说真的,活到这么大了,我还是第一次见人用水煮羊肉,我们从前都没这么吃过,我们都是直接把肉做成肉干。

    然后没想到啊没想到,水煮羊肉居然这么香。

    我没忍住,我要流口水了,所以我跳了出去,不仅站在了迟宇面前,还摊开了手:

    “我不管,我要吃。”

    迟宇大概没预料到我会出现,看见我的时候,他好像还被吓了一跳。

    不过他很快就镇定下来了。

    他一边煮羊肉,一边斜着眼睛看我,等到羊肉煮熟了,便用刚才那个亮亮的东西将那块的羊肉一条一条切开,然后再上头抹上生盐。

    等这些都做好了,他就伸手递给我一块。

    然后我接过来、吃了一口——

    这个羊肉好软、好-嫩、好多汁啊!

    那些不均匀的盐巴藏在羊肉的某个角落,吃到味道的时候还想吃、没吃到味道的时候更想吃——

    “我不管,我还要。”

    迟宇很听我的话,他又递了一块羊肉给我。

    然后就在我吃的不亦乐乎的时候,我好像听见迟宇在那边自言自语说:

    “攻略上说的果然没有错,美食果然是最容易刷boss好感度了。”

    “还好我把厨艺技能点满了……”

    “???”

    不过我已经不怎么好奇迟宇那些奇奇怪怪的话了,毕竟他脑子是傻的。我现在比较关心的,是他手里那个亮亮的东西——

    这个东西可比我们的石刀还要锋利。梦笔阁免费小说阅读_www.mengbi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