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贰拾陆—演唱会“森”

    然后,年少如风的故事,像尘埃被一年后的分道扬镳藏进了那封不知道被扔到哪里的信里。

    重逢的时候,林初最先想到的不是曾经同窗的点点滴滴,也不是随即想起来的年少时光,更多的,更强烈的是那一天的总结会,穿过人声掌声,在人群之中,方森意味深长的笑颜

    和那时一样,光线不足的角落里,瓶杯辗转之间,除了长长的头发,还是那样带有目的性,似乎有些急功近利的笑颜,和那双远远看去,也知道只映入了自己影子的眸子,却平静的不像话

    “你们好慢,我粉丝来的都比你早!”方森在电话里催,而南情还是在不紧不慢的开着车。

    林初坐在副驾驶上,心里有点着急,但没有催促,还是在很认真的在几个直播演唱会的网站上点赞,然后特意发了ei博。

    此刻距离演唱会还有四个小时。

    可天,突然就开始下起了雨了,雨也不大,但是总归是不方便,会场外显得有点慌乱了,有人躲回了车上,买伞的商贩推着小车卖伞,这样过了一个小时,方森其实是喜欢雨的,但不喜欢不恰时宜的雨。

    此刻距离演唱会还有三个小时。

    门一动,方森回头一看,是林初,穿的简约大方,却不像是他的风格,“这是你的衣服?”

    “不是,你的。”

    “哦。”

    雨开始变小了,方森本来要去准备了,可是想想这里没有ifi,林初待着肯定不好玩,这就他一个人

    “欸,他们嘞?”他终于想了起来他送出去的另外六张票,林初听了也是莫名一笑,“他们都不肯来上面找你,却叫我一个人来。”

    有猫腻,方森相信路博煜不会到处去说方森的“老板娘论”,但是向皓焺就不一定了,向晚本来就不关注这件事,而叶川梓却不一定。

    加上南情实在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

    算了,本来知道也无妨。

    方森正要出去,突然伸手把林初的右手抢过来,林初一缩,还是被抢了过去,方森心满意足的在手机里存好了林初的指纹,又开了手机热点,热点名称:木林森老板娘。

    输密码的时候,林初在旁边看着,觉得莫名眼熟。

    “密码是你的电话号码。”

    “这你都背得下来?”

    方森没说话,笑颜一展,头发服帖的落在身后,显得脸型线条鲜明,美字不足以概之,林初被心脏的声音吓得一愣,呆看着方森走了出去。

    手边是方森留下的手机。

    什么啊,怪令人心动的

    因为林初大概知道自己的位置,时间也有富余,所以干脆就在化妆间待着,顺便翻ei博。

    却意外翻到了几条不那么友好的

    有非粉丝的观众带激光笔到现场了,大概是觉得方森抢走了他们偶像的出单曲机会,原来今天早上,热搜上有人曝光了,峥嵘如鬼工的主题曲原本是由方一卿演唱的,虽然是同一个公司的,但这是方一卿步入演艺圈约三年之后,首次担任主题曲,粉丝们格外重视。

    这一会儿可谓是民愤难平,何况短短半年时间,就成长到这个地步的方森本就容易被惦记上。

    激光笔对眼睛有伤害,不知道保安有没有搜查出来。

    方森对于自己不感兴趣的东西,旁人看来再大的打击都可以一笑而过,可林初看得出,他喜欢音乐,像是追着一束光一样在热爱。

    方一卿的粉丝不少,尽管近年来,所出音乐只有几首屈指可数,上节目的现场版,但是歌迷加上粉丝仍是个不小的群体,这里不得不提一下路博煜的公司,尽管唱片公司出身,培养起演员来,也是尤为出色的。

    ei博上的文章假假真真,但这一次,购买记录,演唱会门票都发出来了。

    林初知道自己无事可做,准确来说,是手足无措,但是总觉得自己努力一下的话,总有可以做的。

    于是他给叶川梓打了电话,向晚接了。

    没等回声,他便问:“你们看到网上的”

    “我和叶子在一楼的休息室,方森也在这,你来一下,出事了。”向晚语气向来寡淡,听起来似乎有意无意降低声音,颇为怪异。

    林初也不怎么留意这些了,只是心里突然的咯噔了一下,方森他,出事了

    往楼下跑的时候,林初几乎是提着一口气的,余光掠过外面隐隐约约的光芒,连风有声音,林初觉得这实在是突破了他平时的运动激烈程度。

    推开门的时候,林初气喘吁吁的直不起腰来,然而他首先看到的是方森,面色坦然且略有疑虑的方森,他平静的站在休息室角落里,休息室很小,叶川梓坐在向晚旁边,向皓焺和南情在聊天,而路博煜不在休息室里,大家看到林初满头大汗,除了暗暗扬起嘴角的向晚,皆是一愣。

    “不,不是出事了吗?”林初声音还带着喘气声。

    方森问他:“什么出事了”

    林初不说话了,他看了一眼向晚,竟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真是个老狐狸,林初和向晚认识的时间短,又是经人介绍,准确说还谈不上是朋友,但这人的秉性是藏不住的,用林初的话说:看着是一枚精致的胸针,外表华美,但稍作了解就会发现这厮,就是块怀表,看着就拾贰个点,参根针,实则那骨子里看不见的东西多着呢!

    “没出事?”

    “没啊出什么事?”方森古怪的看着他。

    “没啊能出什么事。”林初剜了一眼角落里的向晚,后者视若无睹,罢了还把叶川梓手里的水瓶抢下。

    林初闷闷不乐的坐到角落里,手上是方森的手机,方森本来就很忙,进来拿了几样东西,又出去了,大概等了半个多小时,路博煜匆匆赶来,后面跟着大家都已经熟识了的司机先生。

    二人手中是大大小小的袋子。

    “四十分钟。”向皓焺说了声,笑着走上前帮忙。

    东西一放下,司机先生就出去了,林初仔细一看,都是东南西北的店子,这些店的东西,林初几乎都要背下来,毕竟路博煜并非第一次这样了。

    路博煜也不是什么身体健硕的人,这一折腾也是累的够呛,他叹了口气,如释重负的坐到林初旁边。

    向皓焺很兴奋的取了一些出来,分了好几包零食,又把奶昔拿了出来,仔细对比差别。

    路博煜远远看着他笑。

    这四个月来,林初虽然习惯了向皓焺比起在木林森更甚的闹,以及于此相对,路博煜无法无天的宠,但还是总时不时的,不由自主的同情一下路博煜。

    “路爹爹辛苦了,向皓焺确实是个难伺候的祖宗。”

    “讲真,方森可比他难伺候多了。”路博煜听了也不生气,笑着接过向皓焺递来的奶昔。

    “方森什么?”向皓焺不知道有没有听个大概,很好奇的蹭了过来。

    “前任和现任的交接仪式。”向晚凑过来说了一句,又转身走回去,把顺手拿的巧克力棒拿给了叶川梓。

    “胡说八道。”

    路博煜看到向皓焺,立马坐直了看着向皓焺,笔挺的西装显得更加严谨,本来向皓焺也没生气,看到路博煜的样子,又想到他和方森有一场真正意义上的“交接仪式”,突然觉得忍俊不禁。

    路博煜不知所云,向皓焺上前戳了戳路博煜的脸,两人相视一乐。

    路博煜在把向皓焺接来同居时,说句叩问心声的话,那时的向皓焺并未让他这样喜爱,路博煜是个非常专一的人,男人的初恋情结是着实厉害的,他常在清晨离家时,看到向皓焺半掩的门里线条模糊的背影,总也有想起方森的时候。

    就像路博煜曾把“移情别恋”的希望放在他人的身上一样,每一次都是遗憾告终。

    但向皓焺总归和其他人是不一样的,作为恋人,真的十分懂事也十分懂他,向皓焺不会在路博煜忙碌的时候,自认为是的在一旁陪着,他会坐到远远的,在路博煜几乎看不到的地方,等到路博煜进了浴室,才安静的回到卧室,等路博煜钻进了被子,轻轻的依着他,仅仅如此,就足以给了他有人相伴的感受。

    但他也张扬,他是唯一一个当着秘书室所有人骂路博煜早上不浇花的人,是唯一一个有意收买前台人心的人,是唯一一个拿着路博煜的卡却只买些五谷杂粮的人,如此四个月多,这样长的时光。

    方森早在向皓焺为他亲手做生日蛋糕时,早在向皓焺把他的衣服挂在阳台上时,早在向皓焺固执为他选一条不太合适的领带时,成了执着,从前的执着。

    而向皓焺就本来就是个若不是遇上林初,移情别恋便会成为习惯的人。

    林初一下子便不说话了,为了把角落留给这对儿“佳偶天成”,于是闷闷不乐的坐到南情旁边去。

    南情何许人也,那是韩羽弦打高一就开始的童养媳,这种时差,一个没睡下,一个还醒着,如此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下怎么可能有不培养感情的情况。

    看着这满屋子的成双成对,林初的心态十分不平衡。

    大概真是因为左有路博煜和向皓焺,右有叶川梓和向晚,前有方森。

    林初已经越来越怀疑自己的性取向了,嗯大概也不是什么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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