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有美人兮?

    五年六个月又十四天

    隔壁楼阳台上的牵牛花盘旋来一次又一次,被隔壁房东十分歉意又客气的清理后,还是在初夏的热浪慢慢侵染上临海市区时,再一次攀上了林初的阳台,清晨细细绵绵的光透过缝隙携风温柔而至,林初从床上慢吞吞爬起来,宽松的t恤歪歪斜斜括着好看的骨架,齐膝的黑色休闲短裤宽松的笼着两条白皙长腿,背光之下,在地上映出一层薄薄的修长影子,他从卧室里望去,刚好能看到斜角的阳台上绿意难藏,大片绿色中钻出四五朵粉紫色的,看似娇弱的喇叭花,还有一小丛花骨朵儿在一旁候着,大概能令人想象到他们绽放时的样子。

    他换上了白色t恤衫,黑色长裤,一双普通的小白鞋,自然三七分的头发搭在额上,刚好盖住半叶细眉。

    他从三楼跑下来,看到二楼已经迎来了两三个客人。

    “我今天不待在店里。”

    “出版社?”向皓焺在二楼拖地,长过眉的头发被扎成冲天辫,鹿一样的眼眸亮晶晶的抬起来。

    “嗯。”

    向皓焺把拖把放到一边,跟着他走到一楼,为他提来一个纸袋子。

    “三明治是南情做的”他满眸的意味深长。

    林初轻叹了口气,朝向皓焺了然扯出一个无奈的微笑。

    南情和她那个中韩混血的男朋友雨弦高中就在一起了,雨弦毕业后出国,二人异地恋了整四年,二人除了各种节日隔空虐狗,在平日里,也是秀到一种令人发指引起众愤的地步,近期是她锻炼早餐便当的第一周。

    和林初签约的引阅出版社是一家数一数二的出版社,业内评价极高,领导人眼光独到,林初作为第一把交椅,一年四本书,一本书一季度就能有一二十万印量,而当年初出茅庐的他第一本书竟能出乎意料的加印到第二年末。

    引阅出版社在市中心的fl一er大厦a座二十到二十二楼,林初到的时候,林初的责编款款正在给他挑选新书《赏心悦目》的封面,首选是黑白灰条纹底纹,条纹之上是几个白色的面具。

    “这个如何?”

    “不好。”

    “那你再挑挑,我去给你拿新书签售会的资料。”

    林初温柔的笑着点点头,表示同意,目光即刻开始在桌上的花花绿绿中挑选。

    片刻,款款拿着文件夹走进,他也挑好了,一副轮廓为女人侧面,填充为绘满夜空的油画,“赏心悦目”四个字简约大方的竖排写在右侧,笔名“木林森”三字则用深灰色彩。

    她把文件夹递到他跟前的桌上,又接过他手上的设计图纸,略满意的点点头。

    “五月二十一当天,在s市烟旭广场中华书城,具体地址和会场流程安排,以及负责人电话什么的都在这里。”

    “那我什么时候到那边去?”

    “机票是五月十九号的,酒店定了四天的,我特意给你申请的,你可得好好感激我。”款款扬了扬手,指着背后的老板办公室,脸上浮现一抹讨赏的骄傲。

    “好,谢谢。”

    “”

    从fl一er大厦里出来,他接到了高中体育课代表的电话,提到原来的班长六月中旬结婚,约着以前的高中同学见个面,本来没报多大希望,毕竟也毕业六七余年了,没想到答应的人还不少,除了一个长居国外的失去了联系方式,大多都约上了。

    他本来不想去,但想到原来那些人该结婚的结婚,以后估计也没什么机会见面,也就应下来了,只是想到人仍是不齐,心里竟又有一阵不是滋味。

    五月十九,林初四点到的s市,安置下行李后,便开始以酒店为中心出去找吃的。

    五月末的s市仍是清凉的,酒店楼下就是一路银杏,破碎均匀的碎阳映照在地上,洋洋洒洒像是故事里的诗句,美的心醉。

    他隐约嗅到特别的味道,顺着路,找到了一家饭店,从店里出来时,天竟已经黑了一半,本着散心的目的,他四处游荡了一会儿,绕进了一条小巷,巷子虽然是古风味儿十足的蓝墙红瓦,墙上却满是涂鸦,格格不入又相得益彰的协调。

    往里走才看出来,这是一家酒吧,名“磁石”,店里不知昼夜,这个点还有些清冷,只有一个坐在唱台上的人懒洋洋的唱着英文歌,店里的客人,男男女女形形色色,他犹豫了一下,坐到了云台一边,叫了杯酒,面不改色的吞了下去,又叫了一杯,刚抿了一口。

    就被某一角落的包间完全吸引去了目光,一个坐姿慵懒的男人,白色内衫,套着一件白黑渐变的纯棉外套,黑色直筒裤,顺着两条修长的腿随意搭在一起,黑色过肩的直发四六分开,服帖的散落,被拢在一旁,桃花瓣一样的眼眸闪着独特纷呈的光,光之强烈炽热,相隔如此远,也能隐约看到他极长的睫毛,丹红两瓣唇始末上扬,勾出一个恰到好处的角度,却怎也不显阴柔,只一眼便移不开了。

    林初望着他,他好像也有意无意的望着林初,他越瞧越觉得眼熟,却又不敢确认——他应该从未见过这样妖孽的男子,如此美的

    心游至此,他忽的一愣,来自心电图之下的记忆,浮上一个秀丽的名字——方森。

    他应该从前见过这样美的男子,方森。

    犹记得高中时期,学校里给初三毕业学生的成人礼,各班一个活动,而林初所在的高三四班组织的活动是歌唱,班上为数不多的九个女生则是伴舞,红衣云袖好看到令人窒息。

    第一次排练时,林初作为学生会副主席没法参与,当表演开始时,他站在小礼堂的二楼观台,在幕布后做会场记录,听到熟悉的音乐,他下意识瞥了一眼楼下的舞台,然后一眼就移不开了。

    方森一身红白女式汉服,站在圆弧型队形的角落里,跟着左右两个伴舞,头上系着红色发带,他那时头发没法留到现在这般长,却也是中分刚过耳,一抹过额,垂至腰间,远望去,真正是个个子高挑的女生。

    他本就生得白,白底红纹更显肤如白雪,穿着稍微宽大一些的红色长裙,顿生春意,他冷着脸,看起来及其不愿意配合,林初怔怔的望着他,忽然见他也抬起头来看,方森一眼望到二楼,盯着藏了半个身子在幕布之后的林初,蓦然就笑了,冷冰冰的脸上好像生出一大簇垂珠的花儿来。

    数年后,林初问他为何盯着他看,当时在作何想法,方森勾着唇,一边缓缓把头发扒到背后,一边笑嘻嘻道:“你那天穿了件黑色绣上了水钻的西装,我当下很想穿着女装去喊你声:‘先生。’”当然,都是后话了。

    当场二人不知是鬼使神差,还是莫名较劲,竟然就那样两两相望着,整整望了三分多钟,一人放下来记录的笔,一人停下了附和的合唱跟舞。

    望着望着

    像此刻一般望着,望着彼此,望着彼此深深的眸子,在那大海一般的眸子里溺着漂荡,来来去去不肯出来。

    对视之间,方森已经走近了。

    “林初?”他看起来有些惊喜,眼里却好像还有几份隐忍,看得出来,他很兴奋。

    “嗯,方森。”林初又是暖暖一笑,望着他这个妖精一样的男人,心想着,比起高中的普通短发,现在的长发倒是更适合他一些,把他精妙的轮廓衬得尤为柔美。

    “我以为你一直在临海市。”

    “嗯,是,我是过来参加签售会的。”

    “哦我听说了,‘木林森’!”

    方森恍然大悟一样叫了声,随即斜斜靠在云台上,林初这才发现,方森看起来像是醉了。

    “要我送你回家么?你这样好像不太能找到家的样子,你回国来玩的话,住哪里?”

    “我不是来玩,是刚回国定居。”

    林初稍温柔的问,方森醉醺醺的样子就藏不住了,他笑着纠正他,却又自觉忽略他的问题。

    林初只好又问了一遍:“所以你现在住哪里?”

    “不造耶。”他喃喃吐出三个字,抢过林初的酒,一口饮下,又把酒杯里的樱桃倒出来,放在手心护着,像呈着什么心爱之物,然后并手移到他胸前。

    “那,那”林初见他如此,顺从的拿过樱桃,他目光灼热,一下叫他手足无措,吃也不是,丢也不是。

    方森盯了他一会儿,慢慢趴了下去,头发杂乱散开。

    想了想他刚回国,算作涉世未深的话,断不能把他就丢在这儿。

    “不介意的话,我带你上我那儿吧。”

    片刻听不到回响,他弯下腰去看他埋在手臂下的眼,才发觉方森已经睡过去了。

    梦笔阁免费小说阅读_www.mengbi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