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听说要回家
叶临风陷入瞎想, 就算自己因为在鹿城立了功, 突然变成家喻户晓的仙修c声名鹊起也不要紧。
到时候, 就等人们传得差不多了, 自己再去搞点事情, 来个反转, 让自己不小心起来的名望再跌入更低就好。比如, ‘那个协助岳大仙人救了鹿城的年轻人私底下竟然作风如此败坏’,‘正义的侠士仙修和自甘堕落的名门纨绔,到底谁才是他的真面目?’之类的
正在心里打着草稿, 琢磨哪个比较好玩时,叶临风就当真听到了邻桌的交谈声。
“诶,听说了吗?仙乐坊那事儿?”
“啥, 仙乐坊?最近最大的事儿不是鹿城的邪物吗?”
叶临风一愣, 仙乐坊?难道自己不用动手,就有人传自己花天酒地了?那天的闹腾果真有用?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邻桌的男子脑袋凑到一处去, 自以为压低了声音,在叶临风听来却依旧清晰, “据说是鹿城这事儿啊, 另有隐情, 而且和仙乐坊有关。”
“你是说?”
“你知道解决鹿城之祸的是两个人吧?”
“那是当然, 其中一个还不是第一次听说了, 是个姓岳的大仙人, 据说之前途丘镇的九尺蛇妖就是他一力斩杀的!”
“那你觉得, 是途丘镇的九尺蛇妖厉害, 还是鹿城那个藏头藏尾c养了一城半吊子精怪的妖邪厉害?”
“这祸害鹿城的罪魁祸首,据说被活捉了,而蛇妖被斩杀了,那应该是蛇妖更厉害吧?可要真的那么弱,怎么之前去的那么多仙君都搞不定呢?”
“嘿嘿,搞不定?那是他们笨,太迂腐太死脑筋,碰到狡猾的c小聪明多的,就得让年轻人去,瞧瞧,岳大仙人一去不就搞定了?”
旁边那听了半天的瘦子嘬了一口茶水,有点不太信的样子,“那这又和仙乐坊有什么关系?”
“我就问你一个问题,知道和岳大仙人一起去的另一位是什么身份,长什么样么?”那人一副知道内情的模样,也不等对方回答,紧接着就说道,“那可是仙乐坊特意安排跟在岳大仙人旁边的一个小仙修,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小美人,据说是自带体香c肤若凝脂见误终身的那种相貌,啧啧,你真以为他是跟去驱邪除祸的?”
“哎哟那得多好看呐,有画像没有?这么说,是仙乐坊送给岳大仙人的‘礼物’?用来一路服侍伺候?”
‘噗’地一声,叶临风险些被嘴里的茶水呛死,拼了全力才没发出太大动静。
是他低估了群众的想象力c创造力和八卦力。
背对着他的那桌人还在滔滔不绝,“恰恰相反!那位貌美如花的是个公子,公子,明白吗?岳大仙人能喜欢男的?这分明就是仙乐坊坊主——妖面仙君的枕边人,为了哄美人儿开心,让最近稍有风头的岳大仙人带着出去见见世面,顺便,蹭点名气出来,过过瘾呐。”
“这么私密的事儿,你是哪儿知道的呀?居然这么清楚,难不成是在仙乐坊有老相好的告诉你的?”
“呵,瞧你那眼界,我还需要靠相好的套消息?我可是那几日恰好路过了鹿城,亲眼瞧见的!要不是老张我定力足,心智坚定只爱我老婆一人,怕也要被那妖面仙君的枕边美人迷了魂儿去!”
“那样的大美人,你竟然亲眼瞧见啦?!诶,那还等什么,找个画师给画两张出来,让大家伙也饱饱眼福呗?和仙乐坊的头牌相比,哪个更美?”
‘咔嚓’一声,白瓷的茶杯碎裂了。
叶临风在外行走,为了探听风声早早就隐匿了自身气息,再加上为了避免暴露,还戴了一个能遮住耳朵c蝴蝶的斗笠,垂下一层遮住面容外貌的黑纱,存在感弱得很。刚才心绪起伏过大,让杯子碎了引来茶馆伙计,邻桌的两人才被他吓了一跳,纷纷表示旁边啥时候坐了个人?吓人得很。
叶临风默默摘下头上的斗笠,露出自己被炎崆改造过的华丽形象,试图借助这一幕堵住邻桌两人的嘴。
然后就听到了周围传来的非常明显的吸气声,以及又是从邻桌传来的小声议论。
“诶,老张,你瞧,比起你见到的那位妖面仙君的枕边人,旁边这桌打扮华丽的仙子,相貌如何?”
“咳咳呵,这算什么?可惜你没有眼福,没亲眼见过才会让我做这个比较。老张我词穷,形容不出来了,总之就是比咱看到的这位更美,气质也是出尘的人家可是妖面仙君的人,平日里只喝风饮露,吸收日月精华就能活的仙子,哪里会像这人一样,还一人吃一盘小葱拌豆腐的?”
叶临风放下筷子,心情无比复杂,默默假装什么都没听到。
吃小葱拌豆腐怎么了,我还有一盆烧鸡一直没上呢!要不是担心现在体质被各种药影响太多容易醉,我还要点酒喝呢!
邻桌又坐下几个人,临近黄昏时间,小小的茶馆变得热闹拥挤起来,人们的谈论话题也越拐越远,从修真界的种种传闻谈起,最终都回归到谁长得最美上面,也越来越不切实际,与其说是在聊传言,不如说是一群没见过真人的人们的背后幻想。
叶临风最初的复杂心情也沉淀下来,思来想去,事情的结果算是饶了个弯子后,歪打正着地又落在了自己想要的方向上面,算是好坏交加,因祸得福。
原本想了那么多种办法对策,又是大闹仙乐坊,又是接连冒犯了仙君魔尊,本以为要自败名声的计划要被打断,需要再接再厉却没想到,在自己随遇而安,什么也没做的情况下,反而是这张脸c这身打扮替自己惹来了一身的恶意揣测。
他若有所思地摸着自个下巴,寻思着,难道自己这副模样,当真比一路做得这许多坏事好事c都要来得更重要?
正想着,拖了许久的烧鸡终于随着小二的吆喝声上来了,还附赠了一小碗稀溜溜清澈见底的棒子面粥。
没了斗笠和黑纱的影响,叶临风总算能痛快地吃肉喝粥了,虽然粥被煮的不知道加了多少次水,和白水差不离多少,但好在烧鸡够味儿,一口下去外酥里嫩,连细一些的骨头都能轻易咬碎,不需要多少别的味道就很香了。
经过在鹿城那两天,加上后来马不停蹄地去闯奇遇,这已经是叶临风这不到一旬来吃的第一顿饱饭。
最开始是在鹿城实在没肉吃,后来是看了那么多牲畜家禽的自杀,短期内没有胃口,如今,馋的感觉重新占领上风。
按理说作为仙修,辟谷是早晚的事,虽说对大部分人来说,无需像戒律一般禁食,但谁也不知道执迷于口欲的界限在哪儿,都会下意识地克制自己,对修炼总是有好处的。
从前的叶临风也被这么教导着,导致每每回到叶家时,都会一顿顿饭看着别人大鱼大肉,又被亲爹和姨娘以为他好的理由不准他吃肉。
‘都说了多少遍了我们修仙的不是和尚,可以吃肉的’,诸如此类的话说了几遍也没有用处,叶临风便只好在其它时间犒劳自己。
如今一切都不一样了,叶临风下定了决心要弃仙道入魔道,自然更无需管这许多,想吃就吃。
话说起来,再借了马匹走上几日,就能在这个月内回到叶家了。
没再多去理会邻桌几个凡人越聊越离谱的传言,叶临风嘴巴配合着筷子,动作迅速又不失优雅地将整只烧鸡吃得干干净净,骨头重新摆回盘子中,而后喊来小二结账,重新戴上遮掩面容的斗笠就上马离去了。
马匹是最近才买来的,不适合的佩剑用来长途飞行容易耗费过度,或是掌控不稳,叶临风便打算走一段飞一段,交替着来。
按照神书上的剧情,再过几个月,爹爹就会在家宴上宣布,由自己的儿子叶临风担任下一任叶家家主。
爹爹的想法,神书上也写得很清楚了。
【“临风啊,你在圣天门修仙也有不少年头了,我看你兴趣也不在此,也没闯出什么名头来,不如就把修炼的事放放,当做副业,啊是吧,和你师父洛门主打个招呼,回来学学叶家家主该会的东西以后啊,等爹老了,这个家,就是你的了,不要让我失望。”
“爹,当初你送我去圣天门入道修仙时,洛门主和您不是说过吗,修仙之人讲究不问世事,远离凡尘的,您既然想让我继承家主之位,当初又为何要送我去圣天门,一住就是十年?”
“放肆,有你这么和爹顶嘴的吗?爹这还不是为你好!修仙的要真是不能管凡人的事儿,你们跑来跑去为民除害干什么,都交给官府不就得了?”
“人官府倒是想管啊,也得先有这个本事”
“你?!你还学会抬杠了?是不是又找打!”】
光是看着神书里那几段对话,叶临风脑海里就能浮现出自家爹爹那不讲理又随时准备抄家伙的劲儿。
神书中的自己没有准备,又的确自认天赋不高,没像岳大公子之类的其它仙门名徒一样展现出自己的才华本事,当初去修仙,也不过是家里的安排,此时安排自己回来继承叶家,虽然嘴上不理解c有点意见,但最终也没有违背爹爹的意思。
如今的自己
叶临风笑了一下,心道这次可要让爹爹失望了。
若是真的如了爹爹的意,继承了叶家,那就无异于将整个叶家的家产拱手让人!还是让给一个身份可疑,夺舍自己的可恶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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