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吴老狗
吴凡正要梦中,突然听到一声细细的尖叫:“丢死人了,光屁股!”
吴凡睁眼一看,有一六岁左右的小女孩,长得胖乎乎的,站在岸边,手里拿着一朵不知名的小红花,估计在村边小河边一个人玩耍,结果碰上了吴凡在这里光了身子晒太阳。
小女孩也懂点男女有别,知道男人的身体不能看,所以用两小手捂了眼睛,可是那分开的五指一下出卖了她的内心,她还是很好奇,透过指缝打量这个陌生的小男孩。
“一小丫头片子,什么也不懂。”吴凡也没紧张,只是戏弄地问她:“看够没?要不,走近点看?”
小女孩拿下小手:“呸!”气愤地吐了一口,然后转身跑开了,躲在不远处一颗低矮的灌木丛中,从树叶中间还朝这边张望呢。
吴凡也没理她,从沙滩上起来,走进水里,低头洗了起来,没有毛巾,不有岸上那护档破布嘛,拿来洗了,然后当毛巾把背部也洗干净了。
出水的吴凡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一扫脏黑形象,原来身上的灰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还真不知道,这底下的皮肤还是这么娇嫩,虽然不似富贵人家有白白胖胖的,但也是健康的小麦色,身上虽营养不良,有点豆芽状,那不也是豆芽中的人形豆嘛。
吴凡特意在水中摆了个健美的亮出肱二头肌的姿势,没有太多肌肉,算了,以后练练,相信会有。
洗完后,吴凡出了水,护档布是湿的,只好在岸边找了一处灌木,将护档布挂上,挺像一面旗帜,吴凡看得有些得意,不过回头瞅那小女孩时,发现已不在了,估计是回家了。
吴凡也没空管,只希望爱护档布快点干,要不真得光屁股见人了。
这会儿也没什么人,附近有低矮的柳树,拆了十多条柳条,缠围有胯上,算是绿色环保裙子吧,虽然有点真像原始人似的,不过总比湿的护档布围着舒服点。
话说这几日,大顺国都城汴京承相府张灯结彩,原来大顺国承相徐茂和夫人没有生育,这次老年得女,这不算稀奇,稀奇的的夫妻俩在得女前一天晚上梦到有上仙托梦说他们夫妻福泽深厚,当生贵女,此女名婧媛,长成后由自己择夫而嫁,上仙并送有信物,一个银手环,上有一颗珍珠。
本来吧,一个梦,没什么稀奇,可是稀奇的是,夫妻俩醒来,发现床头就有这么一个手环,当天早晨,就顺利生下一个粉嘟嘟的漂亮小女孩。
这事还真不由不信,徐相忙取了纸笔,将此事记录在案,备在族谱中,本来吧,生女不入族谱,可是这是神示贵女,谁敢说个不,再说是承相的爱女,宗族里谁敢提反对意见?
于是不按辈份取名,直接给女儿取梦中名:徐婧媛。
徐相家是个开明人家,大顺自古重文轻武,实现是列国中实力较弱的国家,而徐相主大顺国政,自是知道国家弊端,所以后来徐相在抚养徐婧媛时,不但为徐婧媛请了专门的文化教师,还为她请了武术教习。
由此可见徐相此人很有远见,要是迂腐一点学究,跟女儿讲什么三从四德,弱不禁风?让女儿居于闺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如何能承担起贵女的名声?
自然,所谓贵女,需要文治武功,超过常人的手段,这也是什么徐相后来不惜余力培养女儿的主要原因。
且说吴凡此刻,那块晾晒的护档布也干了,索性拿在手中,刚要转身回破庙,却看见那小女孩又跑回来了,手里抱了几个旧衣,然后远远招呼他。
“送给你的。”小女孩喘着气不好意:“这些只是有些旧。”
吴凡打开一看,带碎花的小衫和裤子,一看就是小女孩自己穿的衣服。
吴凡苦笑一下,也没矫情,人家白送你,要是嫌弃,就太不知道好歹。
吴凡于是大大方方穿上,然后对小女孩说:“谢谢,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余媚。”小女孩脆生应着。
“我叫吴凡。”吴凡也自我介绍了一下。
小孩通常对小孩有天然的亲近感,余媚便小心问:“我能和你一起玩吗?”
吴凡虽为转生,虽有前世的的记忆,但现世,仍部分有六岁小孩的天真与幼稚,更何况,就是成年人,也有幼稚的时候。
反正重活一回,总得快乐些不是?有个朋友也不错。
小女孩倒是聪明,话也较多,吴凡很快就了解到现在所处的时代。
原来他现在是大顺子民,这个村是余家堡,不过近年由于打仗,村中男丁稀少,她的父亲是个书究,算是个落弟秀才,说白了,手无缚鸡之力,本来有个学堂,可是最近几年村子青壮劳力全被征了兵了,村里连男孩子也没有几个。
而余媚算是诗书之家,也与普通家的孩子玩不到一起,而那几个孩子,不是打架就是偷邻居的东西,余媚平日里几乎不与这个孩子来往,但是小女孩也渴望有同龄的朋友。
就好像外来和尚会念经,倒是个这光身子的小男孩说不出原因地充满好感,至少,村中那些孩子不会说谢谢两个字的。
两人很快成了好朋友,玩起了过家家,吴凡装教书先生,余媚则是妻子,拿了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做孩子,只见余媚又是哄孩子,又是解了衣服喂奶,整得吴凡有点不好意思。
不过吴凡颇有几分学究样,三字经倒会背一段,于是摇头晃脑闭上眼:“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
不知不觉,竟玩了一个下午,到了晚饭的点,余媚的母亲王氏便来到村边的小河边,来录余媚回家吃饭,平日里余媚喜欢在河边玩,所以直接便寻来。
远远地看着两个孩子在玩耍,还以为自己花了眼,因为两个孩子个头差不多,穿的都是自家花衣服,走近一看,原来自家姑娘和一个小男孩玩。
余媚的母亲王氏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身上一股和善之气,虽人到中年,仍风韵不减,身体微胖,比较结实,一看也是经常持家劳作的女人。
王氏也是非常有教养的女性,看见这男孩穿着自家花衣,也有几分明白。
可是余媚嘴快,见了母亲,又是撒娇,又是要抱,吴凡一看明白了,余媚正是卖萌呢,然后就向母亲介绍了小乞丐吴凡。
三言两语,王氏就知道两人交往的经过,不过王氏也是颇有见识,仔细看这个小乞丐吴凡,身份虽低贱,可是双眼有神,英气逼人,加上一脸的稚气,让人不由想要亲近。
“孩子,你吃饭了么?”王氏看着吴凡问他,然后直接发了邀请:“要不你和媚媚一起在我家吃饭吧。”
“我不好吧”吴凡有点犹豫。
余媚见母亲允了,就直接拉吴凡的手:“走吧,过了饭点就凉了不好吃了。”
就这样,王氏拉着余媚的小手,余媚拉着吴凡的小手,三人入了村,来到余媚家。
余媚家算是村了不错的人家,虽有土房,房上却是有瓦的,在当地也算是富有之家,至少一日三餐不用发愁,主要原因还是余媚的父新余国仁算是有功名之士,至少是个秀才,按朝廷例制,每月有免费有五斗米的秀才待遇,而且余秀才也算当地名人,一手好字,在当地更是无人能敌。
凡是村子四里八乡有婚丧娶嫁,修族谱,年关需要写对联时,余秀才自然当仁不让,所以日子自然过得比普通人要殷实些。
吴凡见到了王氏和余秀才,分别礼貌叫了叔叔阿姨,然后向两人各鞠了一躬,方才在他们夫妻二人的招呼下坐下。
饭菜是青菜米饭,王氏有点欠意地说:“不知道你要来,也没准备好菜。”
吴凡忙回应说:“阿姨太客气了,我能吃上热饭,就十分感谢。”
饭后,王氏见吴凡穿余媚的衣服不是很得体,就拿了余秀才的旧衣,为吴凡简单改缝裁小了一下,不想王氏手艺真心不错,只用不到半个时晨,就改出一套小人穿的衣服。
吴凡也需要一身像样的衣服,也没的推辞,就穿了,然后向王氏又鞠躬说:“谢谢阿姨。”
余秀才对吴凡如此有礼也啧啧称奇,等两个孩子吃完饭,出院在屋外玩耍,余秀才便对妻子王氏说:“此子将来非池中之物,要是能结成儿女亲家,自家女儿将来无忧了。”
王氏倒是不可置否笑着说:“这也太早了吧。”
余秀才这才不再提这事了。
不久,天便黑了,吴凡将余媚送到家,然后快步往破庙赶。
这个点没见自己,估计吴老狗已经急了,搁谁不急,天黑还不回,可是吴老狗已年过七十,精力衰败,临老得这吴凡这一宝贝,自是疼爱有加,甚至不舍得让他陪自己一起要饭,怕伤孩子自尊。
吴凡人虽小,也懂人情世故,要饭被狗咬也不是头一遭,而且这小孩谁养跟谁亲,一点也不假,虽然吴老狗人老无用,又邋遢,但对自己的爱,那可是真诚的。
回到小破庙,只见吴老狗正在破庙周围急得团团转,见吴凡回来,恨不得操起手中的破树枝把吴凡抽一顿,可是破树枝刚举起来,自己嘴哆哆嗦嗦却先哭了,然后扔了树枝,又慢慢转回庙里去了。
庙里一口破锅里热的有剩饭,还冒着热气,下面还有未燃尽的火星。
吴老狗用超慢的动作开始盛饭,先用一个大碗盛了,然后没好气说:“还不来吃饭!”,然后又拿出一小碗,开始给自己盛。
吴凡忙说:“爹,我在村子里吃过饭了。”
这时吴老狗才注意到吴凡换身形像,收拾得十分干净,身上一身布衣,也算干净。
吴老狗想了想,不言语了,然后自己蹲坐在门口的石台上,自己吃了起来。
一夜无话,第二日醒来,吴老狗坚持要离开此地,吴凡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刚交一个朋友,这就要分开,真有点不舍,而且说实话,和吴老狗一起生活,自吴凡转世开智以后,总觉得有点不太适应。
但是吴凡仅管有前世的记忆,可是能力简直是渣,一无特殊武功,二无任可术法,三是身材如豆芽菜,体力嘛,就能端碗要饭。
而像什么转世小说,得什么异能什么,吴凡想想,真是很扯,要是生死轮回一次,人人有异能,那还得了?
恐怕那种异能就是不是异能了。就是自己前世的记忆,也是作弊才有的,否则,自己现在还真就是六岁蒙童智商。
能力有限,又没发言权,只好到村里,和余媚一家告别,然后和吴老狗上了路。
话说此地的余家堡离大顺国都城汴京也不过百十来里地,周围村镇倒是不少,从余家堡到汴京,吴凡随吴老狗一边要饭,一边赶路,拖拖拉拉,这百十来里走了快一个月。
这天夜里,终于赶到汴京城墙地下,城门已闭,两人只好坐在地上,靠着城墙休息,没多久,就两人就睡着了。
晚上渐渐下起了小雨,空气中弥漫着阴冷的湿气。
吴老狗老了,也累了,不想动弹,任雨滴到身上,一动也不动。
雨渐渐下得有点大,吴凡连冷带湿,就醒了,发觉吴老狗不对劲,上前一摸,吴老狗身上烫的慌。
坏了,这点,城门紧闭,连个人都没有,吴凡大声呼唤吴老狗:“爹!爹!”
吴老狗终于睁开双眼,看着吴凡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梦到观音娘娘了,大盖我大限要到了,以后就靠你自己了。”说完,就睡过去了,再也不应吴凡的呼叫了。
雨滴打在吴凡的脸上,吴凡终于哭出声来,哭了一阵,再探了一下吴老狗的鼻息,已经气绝多时。
吴凡跪在吴老狗旁边,想着吴老狗对自己平日种种爱护,自己懂事这一个月来,自己还有点嫌弃过吴老狗,可是当吴老狗真正离开自己的时候,才知道自己错了,错得是多么离谱,其实在自己内心,早已将吴老狗当成亲爹,他只恨自己没能让吴老狗过过一天衣食无忧的正常人过的幸福日子。
吴凡坐在吴老狗的身旁,然后抱着吴老狗的胳膊,感受着呢吴老狗渐冷的体温。
天亮的时候,城门大开了,吴凡醒了,看着吴老狗已经僵硬的身体,吴凡想了想,然后到城市口,找了一个拉板车,让人把吴老狗的尸体运到城里,放在一处临街的位置,讲好的,用自己小上衣偿了人工费,所以他只能光着膀子。
雨后的晚秋,已经是十分阴冷,好在街人行人人来人往,已经十分热闹。
大顺国战力是列国中比较弱的,可是百姓却还算富有,尤其是都城汴京,还是十分繁华的。
吴凡来到一处卖早点的摊位,你想,一六岁光膀子的小孩站在你摊位前,一般人都受不了,摊主忙送两个热包子,好打发吴凡走。
吴凡于是吃了热食,找了一棵狗尾草,然后插在头上,然后跪在吴老狗的尸体旁,要不是被逼得没法,也不至于要走这一步。
本来乞丐的命也不算什么,比流浪狗强不到那儿去,可毕竟吴老狗对自己有养育之恩,如果薄情一点,拖乱葬岗就行了,可想一想自己太不孝,活着时没让吴老狗过上一天好日子,死了,最少让他睡上棺材不是。
人小无能力,只有这小体格可以卖上价了。
汴京城不乏善人,更多的是好事的,没多久,吴凡身边就围了一圈人,有人同情,便放下几枚大钱。
中午的时候,终于来了一名钱员外,这钱员外,是汴京城有名的钱百万,家里做丝绸瓷器生意,几代经营,家资巨富,唯有一独子,名叫钱良,年方六岁,到了入学年纪,这钱百万这天就在对面茶楼喝茶,其实早上就在了,也看到了吴凡在此地卖身葬父。
有钱人心思,比普通人更是多了个心眼,他担心这里面被人设了局,所以始终没动声色。
中午时,只见吴凡一动不动,跪在尸体旁,看来孝顺不假,而且钱百万也是阅人无数的主,但见吴凡虽人小,然目中有神,想自己独子缺一伴读,看来此子颇为适宜,这才下楼来到街上。
钱百万来到吴凡面前,问他:“你想将自己卖多钱?”
吴凡想了一下说:“一副棺木即可。”
自古丧葬用品从来不便宜,而此时的汴京城一副上好的棺木需要百两银子,就是穷人家的薄皮棺材,也得十两银子。
钱百万想了下说:“我替你卖棺材安葬,你可愿意给我做个下人?”
吴凡点点头说:“但凭恩公做主。”
于是钱百万叫人到寿材店取了上好的棺材,让人帮着将吴老狗的尸体入了敛,购了一块墓地,好好安葬了。
众人忙活了一个下午,最后得了工钱,散了,钱百万领了吴凡来到钱府,吩付佣人为吴凡洗过澡,然后拿出几件小少爷的旧衣服,给他暂时先安排在佣人住的厢房。
从此后,吴凡就成了钱府的伴读书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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