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撸瑟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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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吧凭空消失的林默最后一个念头就是。
“可惜了我那十块钱网费,我连游戏都没打开呢!居然就这么穿越了?”
“倒是让我最后再撸一把LOL啊!鬼知道穿越过来的世界还能不能继续撸。”
林默在心里跟自己的撸瑟人生默默的告别。
说好了撸到31级就告白,没想到现在不但连告白的机会都没有了,可能连31级都此生无望了。
一时之间,林默也不知道哪个更让自己遗憾一点。
虽然知道这年头穿越很随便,但林默万万没想到居然会这么随便。
对着个破垃圾抽奖网页随便许个愿都能穿越?这一点都不科学,虽然穿越本身就不科学。
还有一点想要吐槽一下,那见鬼的抽奖网页制作水平之简陋完全不像是穿越大神的手笔啊!!!
总感觉林默的穿越跟那个垃圾网页没有关系,或许只是某个无聊到蛋疼的神明刚好听到了林默的玩笑话?
话说,神明有没有蛋这一点值得研究一下。
林默沉默了半响,突然很有礼貌的对着空气轻声说道:“我想穿越回去。”
当然,这一次许愿什么都没有发生。
既来之则安之,穿越这种事情看样子是没办法挽回了,只能看看有没有什么补偿了。
“看样子,我还在地球上。”
林默看了看天空中熟悉的太阳,以及周围熟悉的高楼大厦和街道上熟悉的。。。。金发碧眼的歪果仁?
“我这是出国了?”
林默仔细看了看街道上来来往往的歪果仁,还有路边各种看不懂的英文招牌,不得不认清了一个事实。
虽然不知道这是不是他原本的世界,现在他现在肯定不在国内了。
林默不是那种崇洋媚外的人,所以,他对出国一点都不感到兴奋。
最重要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林默的英语水平特别特别渣。。。
林默的英文水平怎么说呢?对了,林默的高考英语成绩只得了三十分。
没错,满分一百五的英语考卷,他只得了三十分。
就这三十分,还是各种选择题里凑巧蒙对的。
可想而知,林默发现自己独自出现在异国街头是有多么的窘迫。
“我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英语了。”
学习英语最重要的就是读和背,而林默初中时候,性格就已经是那种沉默寡言的类型,所以,最初开始学习英语的时候他就跟不上。
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然后他的英语成绩长期稳定,从来都没有及格过,除非。。。他作弊了。
当然,林默是不会作弊的,他都是选择胡乱蒙。
最多就是使用一点玄学技巧,比如三长一短选最短,三短一长选最长,如果都一样,那就选C。
林默只要是英语考试,先趴下睡个一个小时,然后花个十分钟填满答题卡,最后绞尽脑汁拼凑几个自己能记住的英语单词放到英语作文上。
然后如果还有剩余时间,再继续小睡一会,等待考试结束,然后交卷。
别小看最后的英语作文,只要你随便写点东西上去,老师还是会给几分薄面给个一两分的同情分滴。
即使林默当时的英语成绩烂成这样,在初中的学习成绩还是不错的,主要是靠数学物理化学这几门功课的成绩填补英语成绩的空缺,特别是数学,差不多回回都是满分。
如果这样继续下去,林默说不定还能考个好大学,改变一下自己的人生。
直到林默有一天接触到了一个新鲜事物,万恶的网络小说。
哦,不对,初中时候的林默还没有接触到更万恶的网络,他接触到网络小说的途径是那种租书店。
租书店中出租各种网络小说,一般情况下都是盗版的。
第一次看到网络小说的林默就被书中神奇的幻想世界深深的吸引了,而且主角们那种特立独行,装逼打脸的做派更是让自卑的小林默向往不已。
从此林默就掉进了网络小说的深渊,甚至连他那点可怜的午饭钱都贡献给了各个租书店。
初中的时候,林默干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蹲在书店的角落里捧着小说沉迷在那个与沉闷现实截然不同的精彩世界。
初中三年里,林默蹭变了学校周围大大小小的租书店。
一般中午休息时间和下午放学到晚自习之间的短暂空余时间,林默都会准时出现在租书店里。
周末以及假期时间,林默更是可以从早上书店开门一直蹲到晚上书店关门撵人。
初中二年级住校之后,有了每周的生活费可以支配的林默更是开始了白天蹭书,晚上租书的快乐生活。
后来发展的更严重的时候,他甚至开始上课时间偷偷看小说,被老师逮了几次之后,他不敢再上课时间看小说了。
因为,在书店租书是需要押金滴。
第一次被老师没收小说的时候,林默还试图跟老师求情,他还声情并茂的写了保证书,请求老师把小说还给他。
因为书如果不还给租书店,那么押金就要不回来了。
而一本书的押金就是林默两三天的饭钱,林默很心疼的。
只可惜,当时林默并没有遇到一个有师德的好老师。
林默的老师既没有跟他好好谈心让他好好学习,也没有归还林默租借的小说。
反而拿着林默的保证书在班级里当众朗读,语气十分之轻蔑嘲讽。
越是自卑的人自尊心就越强,内心本就敏感脆弱的林默当时恨不得一死了之。
从此以后,他对于老师也是心怀怨恨,对学习也是更加的心生厌恶。
之后,在学校里林默变得更加的沉默寡言,为了寻求心灵的慰籍更加疯狂的沉溺于网络小说构筑的虚拟世界。
他白天依然蹭书,晚上则躲在寝室被窝里偷偷的打着手电筒看小说,看到深夜两三点,甚至四五点才睡觉。
长此以往,林默白天就变的精神萎靡,经常性的上课打瞌睡,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因为书是租的,每天都需要租金,为了看更多的小说,林默渐渐的学会了一目十行的快速阅读,忽略掉书中不重要的部分。
这样看书就比较快,一天大概就能看个三五十万字,一本厚厚的小说最多两天就看完了。
只不过这种快速阅读方式也有种弊端,长期如此看书让林默的注意力开始涣散,无法长时间集中精神。
而且,大量的阅读网络小说,又很快的遗忘,也让林默的记忆能力开始衰退。
这也是为什么林默的英语,语文,历史,生物,之类的需要背诵的学科成绩不佳的原因之一。
三年下来,林默差不多看遍了他们那个小县城里大大小小的租书店里的小说。
小说已经成为了林默当时的精神支撑,当手里有书的时候,他的精神是满足的,是愉悦的。
但一天不看小说,他就精神疲惫,感觉心里空落落的,浑身难受。
看小说能戒毒,真的一点都不夸张。
好像扯得太远了,反正,林默的人生既有生活的无奈艰辛,也有他自己的放纵堕落。
发现自己出国了的林默纠结了半天,终于伸手拦下一个路过的行人很有礼貌的用汉语问道。
“你好,打扰一下,能告诉我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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