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欲擒
见到贾虎年的时候,他正在吃东西。
他和他的哥哥一样也是一脸忠厚。
只是他看人的时候喜欢揪着眼拿眼角看你。
他的晚餐很阔气。
一张西式的长餐桌上摆满了菜品,却只坐了他一个人。
贾虎年一面扒拉着饭,一面和气的让任哲坐到了桌子的另一端。
不得不说,现在的枭雄都在与时俱进。
起码表面的文章都做的很足。
“一起吃吧。”贾虎年边吃边说,吃得一头细汗。
他漂亮的女秘书很快给任哲铺上了台布。
任哲也不拒绝。
拿起碗筷便吃了起来。
吃完饭,换了张桌子,泡了杯茶。
贾虎年方才切入正题。
“小朋友,可否把东西拿出来看看。”
任哲从兜里摸出一个手件放在桌上,往贾虎年跟前一推。
贾虎年拿起来一看,是块寿黄的宝玺。
却也看不出个所以然。
“老方,你进来看看。”
一个古色古韵,带着眼镜的老头立马走了进来。
一看就是玩古董的,因为他自己就像是一件古董。
老方小心得拿过玉玺把玩了起来。
他先将玉玺放在手上掂了掂,又在手里翻了个个。
然后才转到字面。
慢慢拿手指在印面上擦了擦。
突然两眼放光,又似不敢相信一样将眼镜扶了一下。
他认出了印章上篆书的“朗吟珍赏”四个字。
指尖不停颤抖了起来。
“我还以为这东西只有那儿才有。”老方忍不住激动了起来。
连贾虎年也板直了身子,但他并没有老方那般激动。
他斜着眼问了老方一句:“很值钱?”
老方这时方才感觉到自己有些失态。
他把东西依依不舍的放在桌上。
凑到贾虎年跟前耳语了几句。
贾虎年一张阴晴不定的脸上渐渐有了笑意,又慢慢灰暗了下去。
老方说完就走了出去。
贾虎年没有说话,拿起茶盏浅饮了一口。
“你这东西,拿回去吧。”
“哦,是赝品吗?”
“不是,不止不是赝品,而且是珍宝。”
“那为什么要我拿回去。”
“很简单,这东西我买不起。”
“您还没问价呢,又怎么知道买不起?”
“看来你是着急要出手?”
“呵呵,也不瞒您,我身后跟着个催命的鬼,现在不是我出不出手的问题,而是要不要命的问题。”
“那为什么要找上我。”
“很简单,因为他惹不起您。”
“哈哈哈”,贾虎年放肆的大笑,“你这话我爱听,开个价吧。”
“五十万。”
“不后悔?”
“后悔有用吗?”
“好,我给你现金。”
贾虎年一拍手,那个艳丽的女人便出现在了门口。
“去拿五十万现金给他。”
女人转身离开。
贾虎年愉快的往沙发上一靠。
“你是叫任哲吧。”
“嗯。”
“你很聪明。”
“过奖了。”
“不用跟我客气,我喜欢聪明人。现在你老板倒了,有没有想过未来?”
“保命要紧。”
“那不如过来跟我干,我保你平安。”
“这个主意不错,能不能给我点时间考虑一下。”
“哦,呵呵呵,年轻人,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保命要紧呢,嘿嘿。”
“我手里还有几件东西,等我把东西卖一卖再看吧。”
“还有东西?你指的是云裳那丫头的东西?”
“是啊,还能有啥呢。”
“那不如都卖给我吧。”
“那也要您能看得上才行。这样吧,我明天再拿一件过来您看看。”
“好,一言为定。”
从贾虎年家里出来,任哲提着个透明的塑料袋。
袋子任哲出门的时候特意问贾虎年的漂亮女秘书要的。
里面一沓沓红色的人民币清晰可见。
任哲就这么提着袋子走在大街上。
有眼尖的过路人看到了他手里提的东西。
“快看,那人提了一袋子钞票。”
“你傻逼啊,要是真的能那么提?八成是假币或者道具,说不定还是冥币呢。快走,躲着点。”
路人快步从任哲身边擦肩而过,走了一段,又回过头来看了任哲一眼。
——那个提着一袋子钱的男人走得像散步一样悠闲。
看来果然不是真钱。
那为什么在相隔不远的地方,还有人在偷偷跟着他呢?
任哲就这样提着钱大摇大摆的在街上兜了一圈。
才慢悠悠的回到家里。
回家后他也不开灯,就将钱往桌子上一扔,便回屋去睡。
如果他猜得没错,已经会有人将他去找贾虎年的消息带到贾伯年身边。
第二天上午,任哲又拿了一件东西去了贾虎年那儿。
这次是一枚铜鉴,背面是瑞兽葡萄纹,正面质地银亮可鉴。
正是不久前贾伯年送给云裳的那一件。
这一件卖得更是便宜,只要了贾虎年五万。
贾虎年乐的嘴角都开了花。
这哪是卖啊,简直就是白捡。
更令他得意的是这东西的来历。
听到这东西是他老大费尽心思淘来孝敬云裳的东西时。
贾虎年闪着异芒,瞳孔慢慢的收缩,眼神里透出丝丝凶猛的神色。
对任何能打击贾伯年的气焰的东西,他都不会轻易放过。
说到这里,我算是有些明白任哲想要做什么了。
贾伯年固然阴险,惯于在人背后下黑手,但他有他自己的弱点。
道上混的人不光贪财,还好争口气。
任哲就是要兵行险着,去挖一挖他贾伯年的护心油。
毫无疑问贾伯年已将云裳的那些宝贝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是绝不会与他人分享。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但任哲偏偏又把一个人安顿到了他的枕边。
而且这个人还是他最忌讳的死对头。
要命的是,在他饥肠辘辘盯着那块肥肉垂涎欲滴的时候,任哲却像残羹剩饭一样把肥肉扔给了贾虎年。
贾虎年不光吃了肥肉,还拍着肚子冲贾伯年放了个臭屁。
任哲现在等的,就是贾虎年的那个屁。
不出意外,这个屁将彻底激怒贾伯年。
为了能够亲手撕了他,以贾伯年的性格,必定会亲自出马。
他需要做的就是等,等贾伯年来找他。
任哲原本的计划是等三天。
如果三天内贾伯年不来找他。
他就要改变计划。
但贾伯年不知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还是怕他再将宝贝交给贾虎年。
居然第二天就出了马。
那一天是个应该被记住的日子。
中午的时候还和往常一样。
任哲从贾虎年那回来,也无心吃午饭。
本想洗个澡,却发现停了水。
百无聊赖,就在家里转了一圈。
他突然觉得家里有些乱。
索性动手从里到外收拾了一遍。
在李毓秀的梳妆台里,他找到了一件织了一半的围巾。
针角有些凌乱,但情意细细密密。
他突然鼻子一酸,一遍又一遍的抚摸着围巾,居然坐在了李毓秀的梳妆台前发起了呆。
坐了一会,忽然觉得有些饿了。
他只好再次穿上衣服出去。
下午变了天,呼呼的刮了一阵沙尘暴。
空气里肉眼可见的浮尘和呛人的味道让人有些莫名的烦躁。
吃完饭任哲也不想回家,在饭馆里要了几瓶啤酒一直坐到了天黑。
从他记事开始,从来没有把这么多整段的时间用来发呆。
若是从前,只要稍有懈怠,脑子里那个挥着翅膀的小人就会站出来。
鼓励他强迫他快点振作起来。
这么多年,或许那个小小的人儿也累了罢。
从云裳横死在他的面前。
那个小人就没有再出现。
现在盘亘于他心底的,只有想要杀人的恶念。
凭心而论,或许他有更好的选择。
他可以将东西交给李成刚,断了贾伯年的念想。
这样应该可以自保,但他会觉得对不起云裳。
她活着的时候他敷衍她,虚与委蛇。
但她死了,他却真心想为她做点什么。
她算不上他的恋人,最多只能算知己。
士为知己者死。
这应该叫作气节吧。
晚饭的时候,饭馆里的人越来越多。
任哲识趣的从饭馆出来,带着三分酒气回到了家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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