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珠子

    李牧的眉心微烫,那颗神秘的珠子开始修复他的身体。这种修复极其有限,很快,这种暖洋洋的感觉就消失了。

    眉心里藏着一颗珠子,这就是李牧最大的秘密。

    这颗珠子不是什么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什么天降流星突然砸中的。它是李牧小时候不懂事,看到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塞,吞下的。

    李牧还记得当时的场景,自己跟着父母去祠庙祭拜先祖神灵,庙柱上雕刻着龙虎凤麟,闲着无聊的他靠在庙柱扣着上面龙纹的眼珠。

    原本应该盘柱而上的青龙却超越常理逶迤而下,一颗灰白色的龙眼更是奇异至极。

    李牧抠下龙眼之后,发现是颗黑白珠子,不懂事的他开始胡乱把玩着,却被庙祝发现,庙祝是个和蔼的老人,故意逗弄他,问他在捣什么蛋。

    心虚的李牧慌忙中将珠子吞下,支吾着什么也说不清。

    回家之后,李牧连续发烧了好几天。在鬼门关里走了一遭后,不治而愈,原本痴呆的眼睛多了些许灵动。先天留下的疾病,似乎也不再犯过。

    随着年龄的增长,李牧渐渐发现了自己的异样,自己的身手似乎比同龄人要迅捷很多,偶尔擦伤也会很快痊愈,思维也变得灵活,远比同阶段孩子早熟。这些变化被少年人当做秘密,一个人珍藏。

    等到他察觉出来是那颗黑白珠子引起的变化时,想去祠庙拿剩下的神秘珠子给自己的妹妹时,却发现原有的凤眼虎珠麒目,早已不知去哪,只留下狼藉的抠痕。

    年迈的庙祝毕竟不能处处顾及,祠庙常有丢失东西,得不到线索的李牧只能空手而归。

    如果说这珠子是上天的恩赐,那么其后李牧的经历,便是上天的诅咒。无论是家庭的凄惨变故,父母双亡,兄妹别离,还是后来的千里逃亡,都像一个诅咒。

    李牧还是没有找到自己的妹妹,他已经躲过了来自国家机构的千里追杀,不仅如此,还拜过在一个走江湖的老师傅门下,学了一身不入流的把式。

    也正是因为拜师学艺的经历,引起某些不为人知的存在注意。谁能料到一个不满十八岁的小家伙花了三个月时间,就学通一个老武者练了大半辈子的武艺。

    那些不为人知的存在一律身着古装青衣,青衣人杀死了老武者,察觉不妙的李牧侥幸逃脱,原本已经偃旗息鼓的专案组在神秘青衣人的使唤下,变成不死不休追捕,在暗地里又有其他不可知的势力,穷追不舍。

    前者想要李牧的命,后者想要李牧身上的秘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李牧不想死,不想被关一辈子,也不想被人家破开脑袋,找到那颗神秘珠子。

    所以这几年来他都在狼狈逃亡,甚至好几次已经确切地得到妹妹的消息,也因为被追杀而不敢前往。安稳的日子与他无望,手上的人命在一条一条累加,最后变成麻木不觉。

    他的手上沾过那些追杀他的青衣神秘人的血,也杀过背地里的江湖人,甚至杀过泄露自己行踪的无辜百姓,他是个锱铢必较的人,容不得半点仇怨。但他也是一个能隐忍的人,知道自己实力尚弱,所以选择蛰伏。他想等到自己足够强大时,能够保护自己妹妹时,再去找她。

    可惜没等他成长起来,就被堵在荒漠中,三天三日的严刑逼供,各种前所未见的刑讯手段。手脚尽废,脑袋上十三根金针,肋骨断了四根,每一口呼吸都撕心裂肺!

    唯一庆幸的是,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妹妹存在,或者说,他们根本没有想过用李牧的妹妹来威胁他。

    李牧一开始有些不解,但见识了他们的本事之后便明白,这些青衣人是不屑。对于自己来讲是艰辛的逃亡,对他们来讲可能只是随口下达的吩咐。

    如果不是自己杀死其中一个青衣人,或许不会如此快招来他们的全力追堵。

    李牧很好奇他们是怎么知道自己身上带有古怪神秘物件,可惜,他们并没有告诉自己。幸运的是,他们并不知道那珠子就藏在他眉心。

    他也很好奇,自己的武艺在大多数人,已经算是奇异的存在,为何这些神秘人的武艺大都不在他之下?什么时候古武这么普遍?

    更为可怕的是有几个白衣人竟然能使唤火焰冰雹之类的诡术,虽然这些诡术杀伤力极小,但也给他造成很大麻烦。而青衣人中有个施剑的家伙,竟用一把古剑,在百米之外折断自己双腿倘若不是对方刻意用剑背,自己的双腿早就没了。

    咬死不说出眉心珠存在的李牧受到的待遇就是,挑断手筋脚筋,留在荒漠中静静等待死亡。

    他们说现在他身上的伤,即使是世上最好的医师也治不好,他们说在自己身上下了记号,天涯海角都追得到,他们说了很多,可是后来李牧的意识已经模糊了,什么也没听进去。

    再醒来时李牧只知道自己被扔在荒原上等死,这是最后的刑罚。

    现在,他躺在带有些温热的石头上,静静地看着天空。什么都不用做,听着飞沙渐渐平息的声音,时间就这样可耻地飞逝消失。

    他快要死了,一个被打断腿的家伙被人扔在荒漠上,无论如何也熬不到第二天。

    死亡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李牧不知道,但他知道死亡的味道,那并不好闻。就像腐烂的黄羊野狼的尸体,发出的臭味,李牧闻过那种腐尸的味道,他觉得那就是死亡的味道。

    第一次杀人见血的时候,李牧的心情平静无波,自然没有出现很多人都会出现的呕吐现象。但自有记忆以来,没有吐过的李牧,在第一次闻到腐尸味道以后,吐了一天一夜。

    那是一种恐怖的经历,即使是身上的知觉慢慢失去,但只要是回想起那种感觉,李牧仍忍不住一股酸疼。

    没法想象当时他是怎样挣扎着活下来的,那次经历几乎要了他的命!在无边的荒漠中,吐得死去活来的人,几乎已经是半只脚迈进地狱。

    很多年以后,李牧蓦然回顾那段岁月,发现自己能活下来真是侥幸之至。虚脱晕倒的李牧被一碗滚烫的黄油奶茶救醒,然后他随着牧民开始流浪。他突然想起那对温和的牧民夫妇,想起热腾腾的羊奶,想起风骏的野马和青青的草原。如果不是他的牵连,也许那对夫妇就不会死了。

    现在,他觉得再也不会有人来救他了。无边无际的天地间,自己似乎没有归属,像个孤灵。好像自己被全世界抛弃,孤独感袭来,每个人都还只是孩子。

    寂寥的荒漠只剩下渐渐停息的狂风残余的呼啸声,李牧想起自己那可怜的妹妹。

    如果能重来,我一定会更小心,我一定会杀了泄露我行踪的家伙。我一定会再小心,我一定会杀光所有的白衣人,我要你们也承受这三天三夜来,前所未有的刑罚!

    然后,去找你,我可怜的妹妹,守护你,此生不离。

    心中有念,念念不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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