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 向左向右
简夏最觉得艰难就是冬天出门,十一月的天气足够让她穿上毛呢大衣了。
冬天的课不算多,简夏为了写好论文过个好年,还是去上了课,教授在上面绘声绘色的说,简夏又开始犯困,就好像改不了上课就睡觉的坏毛病。
dyn戳着她手肘“hey”
简夏醒来时,刚刚好下课,她收拾好书本准备起身往外走,猛地一起身有些踉跄,还是老毛病。
dyn问她光棍节要不要去俱乐部玩,她想起来这个节日,想不到往后这个节日在中国大火,变成狂欢购物节,然后那个时候的偶像就变成了马云爸爸。
她告诉他,要准备实践考察实在没时间,不知道如何告诉这位兄弟,得和地地道道的美国人比标准发音是多难。
薇阳打电话问她,光棍节要不要一起过,简夏说:“你们两个是一起过虐狗节吧!”
简夏拿着十页的全英文稿子开始疯啃,不仅得翻译出来还得纠正发音还有全篇熟记下来,她坐在电脑面前陷入绝望,打算这几天就面包为生吧,周围一切都与她无关,她油然而生语文课本朱自清先生的一句话:热闹是他们的。
难得那么认真翻着厚厚的大辞典,简夏觉得新华字典都没有翻得那么频繁。三天时间,除了每天固定七个小时的睡眠时间,终于翻译结束!简夏伸了一个懒腰,腰间许久没有活动传来的酸痛感,让她瘫在沙发上长达半小时,然后是肚子传来的饥饿感。
家里面没有存粮了,简夏觉得犒劳自己出去吃一顿,然后再买些存粮回来,应付还没有完成的工作。
她穿着黑色呢子大衣,围上了褐色的围巾出门,街上天快黑了,人多了起来,简夏住的附近有大商场,所以还算热闹。
逛了一圈只看见了老北京炸酱面醒目的六个字,简夏眼睛都直了,走进去,店里装潢满满老北京风格,老板瞧见简夏走进来,笑脸相迎。
开口问:“姑娘,你瞧儿吃什么告诉我。”京腔出来,简夏红了眼。
“好。”
简夏看了菜单“老板,二两炸酱面,一碗绿豆汤。”
“好嘞,姑娘稍等,我这就去做。”
她坐下,又环顾四周。看见店里面有一张全家福照片,摆放位置醒目,看起来十分温柔,简夏呆看,微微出神。
“姑娘?你好啊!”中年妇女到她身边和她热情打招呼。
“您好啊”
“我是店里的老板娘,难得遇见中国人,有些激动。”
简夏微笑看着她,觉得有着妈妈一样的温柔,和她闲聊起来。
“姑娘是南方人吧?”
“嗯。”
“瞧姑娘你腼腆的样子,一猜准没错。”
简夏头一次被人说腼腆,她也许有着南方柔性。
老板娘告诉简夏,来这开店是因为儿子在这留学,其实儿子不舍得父母在这人生地不熟的陪着,但儿子吃不惯这些饮食,每次回去都是消瘦了,二人决定来这开店。
后来,儿子意外去世了。老板娘提到这,简夏看得出来隐藏在内心的痛,她还是一脸温柔的样子说起这些事。
简夏听不得这些至情至深的事,红了眼眶。
问她:“你们还回国吗?”
老板娘叹了一口气:“肯定是要回去,落叶归根,只不过还想待几年,为了儿子吧,开着店还是会有中国孩子来这吃,也是吃着就哭了,说想起来了家的味道。”
不知不觉老板娘还是流了眼泪,瞧见简夏也红着眼,还自嘲说自己老人还这么容易哭,然后擦了眼泪。
又慈祥的看着简夏:“姑娘,你要是在这读书的,以后常来,也当给我陪我解解闷。”
简夏点点头。
那一碗炸酱面,简夏还没吃完就已经哭了,一半是想家,一半是因为他们的不幸。
都说人要朝前走,可是有时候停留在原地只不过是那一份念想实在难以放下,没有了念想好像活下去信念都没有了,有时候宁愿带着一份念想,时刻紧握,他日入土为安,也好有一件事让生者怀念的,虽然那个时候,为安之人已不知,可无大碍。
她眼睛一直红着,街道的风吹来,暮色四合,气温降了许多,她拢紧了自己的大衣。
走进超市,她买了两大瓶牛奶,往卖面包方向去,看见四周没太多人,将推车推出去,然后撑着车往外滑,然后又看看四周,还好没人注意。
她玩得起劲,还来了一个转弯,结果一抬头看见不远处的程柚。
说不上来的感觉,不过在这都能偶遇,真的缘分妙不可言。
她有些尴尬,规规矩矩站好,然后眼睛不自然的瞟了几眼,才挤出笑。
程柚看见她,热情的打招呼,走到简夏面前。
“简夏好久不见,想不到你也在美国啊。”
她笑着说:“好巧,你也在啊。”
“你等等啊,我买完这个,我们出去找个地方聊聊吧”程柚拿完压缩饼干,然后拉着简夏往收银台方向去。
简夏来不及拒绝,就被她拖着到了咖啡店。
她不知道和程柚有什么可以聊的,难道是要聊程柚男朋友吗?
程柚看出来她的不安,又觉得好笑,自从林夏告诉自己的心思之后,程柚觉得这个女孩越看越好,若是没有这些,以前一定要和她当朋友。
简夏看着咖啡杯,不知道找什么话题。
打破沉默的是程柚。
“简夏你来旅游吗?还是留学。”
“噢我留学的。”
“真厉害。真巧啊在这遇见你,我才到美国没两天。”
“噢时差倒过来了吗”简夏没有抬头,简单问着。
时差这问题,她曾经来的时候,差点那两天没睡死在床上。
“嗯嗯,差不多,不过我也是来看人的。”程柚故意把字咬重,然后看着简夏反应。
“程小姐也有朋友在美国吗?”
“你也认识啊,我男朋友~”程柚将被子放手中,眼睛盯着简夏。
简夏咬了下嘴唇,然后尴尬一笑。“我还不知道他在美国呢。”
“简夏啊,其实我挺喜欢你的。”程柚笑眼看她。
简夏冷静的说:“你有什么话要问,还是有事求我直接说吧,不用刻意夸我。”
程柚迟疑几秒,看着简夏说:“我问你一个问题吧,你可以选择不回答。”
她点头。
程柚说:“你当初为什么会和宋梓怡当朋友。”
简夏答:“初中同学,后来又高中同学。”
程柚若有所思,又问:“你什么时候知道她喜欢林夏的。”
“咳我忘了,可能是她摔倒那次,可能是她没有问林夏要不要来给我过生日的时候吧。程小姐,还有问题吗?”
“我再问最后一个,朋友和喜欢的人如何抉择。”
简夏喝了一口咖啡,苦涩味刺激大脑,笑着对程柚说:“不过有人向左有人向右,那个人站在中立,我定拉一把,那个人不在,十个我也拉不回。”
“简夏,谢谢了你的回答。”
“不谢,其实换以前,我可能不是这个回答,时候不早了,我先走了。”
简夏起身,程柚也起身。
“程小姐,再见。”
她转身扬长而去,似乎那个假设成立一样,她说得没错,以前,她绝对不是这个回答,不管那个人在哪,因为,那个人在哪,哪里就是方向。
程柚愣在原地,莫名心疼起简夏。
因为宋梓怡总会知道她存在,而这个意味着宋梓怡想让她消失。
程柚再也不敢多想,拨通了电话。
电话那边慵懒声音接起。
“林夏,你应该学会怎么去保护她了。”
“什么?”
“简夏,她在美国。”
还未等程柚多言,那边挂断了电话。
程柚看着夜色中的大厦,灯光璀璨夺目,叹了一口气,向着远方说。
“林夏啊,祝你好运。”
话音消失在人海里,十一月的街头,雾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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