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某男最终还是坚守了自己对汪女神的纯真,他心说,律画你虽然很好,身材很棒,胸脯也很挺拔,脸蛋也超赞,腿又白又长。。。虽然你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优点,但我还是更喜欢汪女神。
虽然汪女神一直不拿正眼看我,虽然她一点不解风情,虽然她没有你会喂我汤药喝,但我就是喜欢。
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这是露娜说的。
某男心里振振有词,然后趁着律画不注意的时候,偷偷从四合院跑了出去,一溜烟的往家跑。因为他怕再跟律画多待上一秒,自己对汪女神忠贞不二的信念就会动摇。
是啊,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喜欢第二个人也是不需要理由的。
某男觉得作者以后不用在把自己称呼为某男了,直接改口渣男吧,因为照目前作者这个写作方向,某男早晚有一天把汪女神c律画收入后宫,甚至还会把铁汉那个女人中的武则天收入囊中。
太渣男了!某男心想,男人们一边抱怨漂亮的女孩朝三暮四,朝秦暮楚,一边又不切实际的想着些充实后宫的念头。可男人又嫩怎么办?毕竟,我们是用下半身思考的特殊动物啊,所以女人们就替我们考虑考虑,毕竟,我们也是有苦衷的啊~
某男一边走,一边这么想着,越想越觉的做男人难,做好男人更难。做男人不易,做好男人更加不易!
第二天,高家人承包了鸿鸿酒楼,给某男办了“状元宴席”。
大壮她爹,郝化雨和几个教育局的领导有不请自来。再同高爸爸的推杯换盏间,郝化雨一直旁敲侧击说:“老高啊,高老弟!你可不能忘记啊,你们家高森和我们家景芳的缘分,这种缘分不易啊,她不易啊~”
大壮原名郝景芳。
某男闻言,似乎又想起了当年那处话剧:他饰演窝窝囊囊的唐玄宗,而具有身材优势的大壮饰演杨贵妃。
妈耶~这股孽缘还没完没了了还!
某男说:“郝校长,我敬你。”
说着咕嘟咕嘟把100l的五粮液干了,郝校长也不不含糊,“好,既然咱们的状元郎认我这个岳父。。。呃,认我这个校长,那我喝了。”
某男恨得牙根痒痒,心说当年就您挤兑我最来劲儿,到今天反倒摇身一变,言谈举止里满是些什么,“当年我就看出了高森不是池中之物啊~”“别看我总是骂他,表面上是对他不好,实际上这才是大爱,我是在鞭策他!再说,退一万步不说,我怎么可能对我未来女婿不好?大家说是不是?”
某男狠狠的咬着酒杯,看着校长在哪儿四处宣扬自己和大壮的”风流韵事“,某男可以想见,不久的将来,假如自己和别的女人结婚了,今天在座的所有宾客,都会认为某男是个始乱终弃的渣男。
看来渣男的名头算是坐实了,毕竟,某男不想看到未来某一天,大壮一手牵着一个小胖墩儿,一手牵着捆在某男脖子上的锁链走在大街上。
“瞧,高小壮一家人出来逛街了。快看那个男人,多像一条狗啊。”
某男并不讨厌大壮,他只是害怕那些因为大壮胖而孤立大壮的人,他怕跟大壮靠得太近,那些人的锋芒也会伤到他。
接下来的环节是家长答谢宴会,然后学子致谢,轮流敬酒。。。
等一切尘埃落定,留下来收拾和聊天的就只剩下高家自己人了。高爸爸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高妈妈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然后这三个弟弟两个妹妹有带着他们的一串儿儿女。
“欣然,多学学你大哥哥,瞧瞧人家不声不吭的弄了个状元回来,再看看你,也不知羞,整天就是玩电脑,玩电脑的以后怎么会有出息?”小姨开始教训自己的独生女。
“瘪犊子玩意,今年暑假一定要再报俩补习班。哥,您简直就是教育家啊,竟然连高森那种货色都被您给调教成了状元郎了,哥,咱们可是亲兄弟,大明也是您亲外甥啊,您有没有什么学习上的偏方啊,可不准藏拙啊!”一个舅舅喋喋不休起来,拉着高爸爸的手,就差声泪俱下了。
林欣然和王大明此时望向某男的眼神都怪怪的,某男低下头,觉得相当羞愧。
忽然,小姨拉扯住某男的手,道:“森啊,你看你都考上状元了,小姨也没什么好送的,你姨父不是有家宠物店吗?说吧,想养个什么宠物,听说现在大学生都风靡养萌宠,什么橘猫c哈士奇c萨摩耶之类的,在你姨父的宠物店里可谓是供不应求呢。”
“是啊,养个宠物好,现在姑娘不都喜欢暖男吗?你看你舅舅,整天咋咋呼呼的,要是搁到现在,肯定打一辈子光棍,也就是我,生不逢时,碰到这么一个冤家。养宠物好,可以培养暖男气质。”舅妈也围了过来,某男听说过这个舅妈的轶事,道上人送外号“好事红娘”,最喜欢干的就是乱点鸳鸯谱,大概是怨恨当年嫁给了舅舅入了贼窝,现如今出来报复社会吧。
“说吧,猫还是狗?”
小姨问。
某男说:“我最讨厌猫了,因为想起猫,总是令我伤感,还是养条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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