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真是些畜生!”望着前面丰饶城里滚冒着的浓烟,离歌骂道。不用想,他也能知道昨夜那里又发生了些什么。未曾停息过的嚎哭声,被风阵阵吹来,想要无视都难以做到。特别是当那声音在黑暗的夜空里游荡时,格外地刺耳c揪心。这让他一整夜都没有睡好。

    战场上的厮杀惨状他见的多了。大明王赐姓亲卫大统领的位置,本就是由血和骨头浸铺而成。可那是两码事,离歌心里一直这样认为。都说军人的心是铁做的,坚硬无比,而此时他的胸口上就好像有一块巨大的石头,不断地碾压着他那颗看似坚硬的军人的心。“这都是些什么事!”离歌低声咒骂着。

    时已深秋,晨风微凉。离歌心里却是有些闷燥,把胸前的勒甲绦松了松,感觉稍微好点。他一边在营地里漫无目的地走着,一边大口地吸着清晨的凉气,又重重地吐了出来,仿佛这样能让心中的烦闷减少一些。

    营地上的伙头早早地支起了大锅,锅里飘出带着饭香的水汽,在空中慢慢消散,多少冲淡了些带着血腥味的阴霾。

    要开早饭了,营地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离歌边走边和来往的士兵打着招呼,偶一抬眼,见督军大长老——西泽在前面不远处看向自己。离歌朝他点了点头,转身回走。平日里,他见了宫里这些裹在青色长老袍里死尸一样的老东西,就烦的慌;虽说眼前的这位有着难得的好脾气,却丝毫未能减少他对这些人的厌恶。同为明王赐姓之人,离歌是从心底里看不起这帮耍嘴皮子的。

    往回刚走不远,见马小马身上“拖”着衣甲迎面而来。

    “哥,你起来了。”见到他,马小马一边揉着眼睛,一边用带着睡意的声音向他打着招呼。

    马小马是离歌以前的邻居,他的老爹是个屠夫。年前,马小马刚满16岁的时候,屠夫老爹就迫不急待地把他给送了过来,让他跟着离歌混口饭吃。由于马小马打小就常跟在离歌屁股后面“哥呀哥”地叫着,两人有些感情;加上他人又机灵,因此,没过多久,离歌便把他收为自己的贴身侍卫。

    平日里,马小马皮里皮气的倒看不出什么。不过,自从与丰饶王开战这几个月来,离歌发现这小子还有些血性:打仗厮杀时,见了血,虽说他的小脸也会吓的发白,可总是能跟得上自己。这一仗打完,他能完好地活下来,不得不说这小子有些福气。

    离歌看他走近,心里思量着怎么给他再弄套小点的衣甲。——他太瘦了,宽大的军制衣甲套在他身体上,像竹竿上被风吹得卷在了一起的军旗。

    “哥,你咋了?看你不高兴。”马小马拽了拽衣服道,”要不,我打套驴拳,让你高兴下?“

    离歌笑了笑,马小马好像天生有种能看出人心情好坏的本事。虽说在通往大统领之路中,经过诸多打磨,自己早已收起了喜怒哀乐,可这小子总是能察觉出来。这点离歌很是喜欢。他可不想再像以前那样,越是在自己烦闷的时候,眼前越是有个讨厌的家伙兴高采烈地转来转去。

    “以后打仗不要跟的我太紧,先保住小命。等你长大点再拼命。“离歌给他整了整衣甲道。

    ”那不行!我爹说了谁给饭吃,就给谁卖命。再说,我还要立军功,等你给我赐姓呢。”马小马挺了挺身板道,“哥,我都16了,是个大人了。“

    ”哦?倒是忘记你都成年了,早就是个男子汉。“离歌摸了摸胡茬问道,”那,你有没有摸过女人的奶子?“他戏谑地又补了一句”你娘的可不算数“。

    听言,马小马顿时憋红了脸,支吾了半晌后恶恨恨道:”这次回去就摸!小菜花估计能让摸。“

    ”小菜花?“离歌一愣,接着哈哈大笑了起来。马小马窘的不行,撒腿跑开。

    离歌的笑声引来了附近众人的目光。营地里好久没听到大统领笑的这么开心,特别是最近几天。自从两天前攻破丰饶城的城门后,大统领就成天阴沉着脸,颇为暴躁。不过,这也难怪——好不容易拼死拼活地打了胜仗,却不让带军进城,好处全让卡瓦博格一家子吃了,任人都会眼红气急。现在这倒好,卖命打仗的,只能在城外看看眼c帮忙护送下粮车什么的;反倒是打仗狗屁都不是的,得了好处!不就是依仗女人捞得了”小明王“的封号吗?我呸!

    想起女人,几个老兵油子看向城里的目光愈加地凶狠了,那可是塔罗坤家的女人!以前能远远地看上一眼都得好大运气,现在

    离歌恢复了阴沉脸,待要迈步离开,西泽大长老走了过来。

    ”大头领遇到什么高兴事,笑的这么开心?“他带笑问道。

    ”打了胜仗,难道不值得高兴?“离歌道。

    西泽在他近前停下来,扭着看了眼丰饶城道:”慈不带兵啊,大头领!“

    听言,离歌心中一凛,笑道:”大长老,此话从何说起?“

    西泽看了他一眼,道:”我是说,大王下令‘屠城三日’,这太过不该。“他后面的话,低得像是在自言自语。

    作为军中权力最高的代王督军大长老,在出征之前,他就知道这个约定。可真当活生生地发生在眼前,特别是他随军到城里督护运粮时见到的情形,那的确是吓坏他了。活到这么大岁数,他从未见过的那般场面:训练有素的狼军一进到城里瞬间变了样,杀人c放火c抢钱c抢女人,一个个仿佛化变成闪烁着腥红血眼的怪兽!这让他有种错觉:到底是他们明王联军打了胜仗?还是地下荧光世界里那些红眼蛮夷,在侵占着人类的花花世界?或者是,放出了圣地古籍中记载着的,那些从地狱禁地里重新爬出来的东西?!

    离歌思索着他的话意,又听他问道:”知不知道为什么要打丰饶王?并且是在这个时候?——别给我说那些‘牧羊堡纷争’之类的屁话!”

    离歌知道今年那起“牧羊堡纷争”只不过是个引子,老狼王和波顿家族虽有宿仇,但还不至如此。况且那次纷争之后,小明王邓肯也向丰饶王老艾德提了亲,算是种示好。后来,那门亲事自然是被老艾德拒绝——塔罗坤家族那深埋在骨子里的固执,怎么可能和一帮与狼为伍的人交好?但,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离歌心里清楚得很。

    离歌看了眼西泽,想从他脸上找出些端倪。却见他一脸严肃,苍白的须发随风而动,紧锁的眉头和额上的皱纹显示出这老头有些担忧还有丝悲悯?

    一时离歌也猜不出他的用意,只好含糊地答道:“我是粗人,只懂得执行王令。”

    西泽看了他一眼,道:“和宫里的精细人说话得耍心机。想不到和你这种‘粗人’说话更费心思!”说完向前走去。

    离歌见他神色有些不悦,而先前又觉得他似乎有些话想要说。于是便上前几步,问道:“那大长老认为,为什么要打丰饶王?并且还有这‘屠城三日’之约?“

    西泽眼见和他说话艰难,有些心凉,也不愿多说,转身回走。

    ”的确不该屠城。“离歌道。

    西泽在他身边停了下来,注视着他的双眼,片刻,幽幽道:”灭丰饶王的原因很多,或许是西北草原上多了群蜂雀。“

    他知道离歌是个聪明人,自是知道其中原由。可西泽担心的并不是这些。秋前的蝗灾现在已解决,可那群蜂雀呢?他可是去过那大草原,也见到过那草原王的威势!

    在大明王国三大统领中,西泽最看好的就是离歌——他出身寒苦,有力有智,为人严谨,不像铁卫断刀那般心狠手黑,也没有御卫花木枝那般复杂的关系。不过现在看来,眼前的这位似乎少些狠辣之心,这对王国以后的多事之秋,也不知是福是难。

    ”昨天城里铁卫传来消息,确认塔罗坤家那姐弟俩人不见踪影。“西泽道,”不过,怕是跑不掉的。刚收到宫中飞信,银头圣地已发出悬赏令,并派圣地骑士协助追捕。“

    ”圣地?“塔罗坤家族难逃一死,这本在离歌的预料之中,不过向来中立的银头圣地这次怎么会有如此举动?他感到不解。

    待要细问,正在这时,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营地跑马的只有飞信骑兵!两人迎声望去。

    ”急报——”远远地声音传来,转瞬间,一人一骑飞至眼前,是驻守丰饶城里的飞信兵。

    飞信兵翻身下马,躬身行礼,口中急喘道:“报大头领,城里城里死人了。”

    “这几天哪天不死人?!”离歌没好气道,“起来!缓口气,把话说清楚!”

    “是,是,大头领。”飞信兵稍顿了顿,道,“城里,城里死了个死人”说着他站起来,脸上是煞白一片。

    “死了个死人?“离歌道。

    “是,是死了个不死族的人!今早今早发现被挂在城墙上头没了手也全砍了“飞信兵依然处在极度惊吓之中。

    ”不死族?“离歌和西泽长老对视了一眼,心中皆是惊骇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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