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 法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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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老的说辞摆明了就是说瞎话了,四阶魔晶卖不出去?只要拿到府城之中,不知道多少法爷抢着要!更何况还是角鹰怪这种飞行种,更是珍贵。
要知道四阶魔晶与三阶是一道分水岭,四阶以下的魔晶,无论品种,只要元素属系一样,作用都大同小异,而一旦到了四阶,区别可就大了。
同样是风系魔晶,角鹰怪的魔晶就与其它四阶风系魔兽的魔晶大不相同,最大的不同便是魔晶中可能附带着角鹰兽独有的法术!
这种法术就像种族天赋一般,是此类魔兽生下来就能使用的法术。
魔晶自带法术,不但省去了为魔晶刻录魔法阵储存魔法的麻烦,同时还相当于多出了一个能随时使用的魔法!而且,这种魔法往往只需要精神力便能使用,对魔法师本身的元素属系没有任何要求!
自带天赋法术的魔晶还有个响亮的称呼——法晶!
而法晶的最低门槛就是四阶,但也不是说只要是四阶及以上的魔晶就一定是法晶,相反,法晶的存在极度罕见,往往一万颗魔晶中也不见得出现一颗,可谓万中无一,十分难得,价格自然数倍于普通魔晶。
林放听着徐老后续的介绍,脸色越来越难看。
我去,不会是卖亏了啊?!!难道这颗魔晶是法晶?这种事情,他脑子里怎么都没个提示啊?
而且这颗魔晶在他手中时,兑换价格只有几金,算不得珍贵,不像大地守护的魔晶那般吓人。
随着徐老的解释,林放心也提了起来,最后,徐老微微一笑,“当然,老朽手中的这颗魔晶,可不是法晶,如若是法晶,不是在下小瞧了诸位,怕是今日没人能拿下。”
“毕竟角鹰法晶,可是自带能够加持飞翔术的超级法晶,哪怕是一些五阶法晶,也无法与之媲美!”
飞翔术!
这是人类魔法师中的一种风系法术,角鹰怪天生便会使用,但效果与人类法师使用的不尽相同,只是相似而已,之所以也称其为飞翔术,也是因为魔兽的魔法很多都与人类现有的魔法效果相似,为了方便区分和记录,魔法师就会将效果差不多的魔法,归到一个统一的类别中,飞翔术便是一个较大的类别,一切能够飞翔的魔法,都可以简单的概括为飞翔术,除此之外,还有遁地术、龟息术等等。
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角鹰怪的飞翔术效果与人类的飞翔术,都能让使用者飞向天空,但角鹰怪飞翔术还有急速飞翔和致命俯冲的效果,而法晶会完整的承载这部分效果,所以,角鹰的法晶价值极高,因此徐老才会说,如果这颗魔晶是法晶,在场的人中无人能拿下。
怎么着数千金的底价是少不了的,由此可见,魔法师到底有多么需要财力支撑了。
“非也非也,如若这颗魔晶真是法晶,倾家荡产买来又如何?可惜角鹰怪本就难以猎杀,又多活跃在万安镇以西的血色山脉深处,那等凶险之地自保都难,更遑论猎杀这等猛禽凶兽了!”
二楼中的某个房间中,一人侃侃而谈,声音洪亮,带着一丝奇怪的口音,明显也不是本地人,不过如今的西固县中,来自天南地北的人都有,外地口音也没什么奇怪的。
林放与众人一样,顺着声源忘了过去,那件房间的房门虽然开着,却被一道竹帘挡住了视线,只能看到竹帘后的三道模糊的身影,门口还站着一位武者,看模样四十上下,面白无须,双臂环抱一把宽刃长刀,刀鞘之上没有任何花纹,十分朴素简单。
林放目光在此人身上打量一番,皱了皱眉,不知怎得,看到此人总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林放却认没有见过此人。
摇了摇头,放弃深究,如果是来自外地,他不可能见过这人,到是他身后房间内的三人,更让林放在意。
“毛毛,你说的人就是屋子里的三个?”
林放念头一动。
“恩,昨夜他们就在二楼的这个房间,他们中有两个都是魔法师,精神气息非常强大,至少是大魔法师层次,另外一人似乎只是寻常武者。”
“寻常武者?”
林放目光怪异,两个魔法师一个武者的组合,怎么看怎么奇怪,最让人奇怪的是,这样的组合中,武者应该像那位抱着长刀的汉子一样,站在门外,可不会被法爷们留在屋内,而且还是两位至少大魔法师层次的法爷!
那么也就意味着,这位武者的身份不同寻常咯?
作为外来者的林放,哪怕耳濡目染了诸如法爷尊贵无比、高高在上的论调,还是不像本地百姓那般对魔法师敬畏如同神灵,因此对建丰楼内同时出现两位大魔法师层次的魔法师,没有明确的概念,如若是章六儿知道这个消息,恐怕连滚带爬的跑路都有可能,说不定还得惊动县尊大人,魔法师之间,一旦遇到,肯定要交流一番的,作为东道主的县令,更是要宴请一番莅临此地的高阶魔法师,当然,大魔法师之下的就别来凑热闹了,除非主动拜访,不然一县之长也不会显得非要舔着脸反过来找你去。
林放也对三人上了心。
徐老听闻此言,诧异的看向楼上,很快反应过来,朝着房间的方向拱手道:“未曾想楼内今日来了贵客,是小老儿失言了。”
“哈哈哈,老人家无须如此,在下也就随口一说,不必介怀。”
徐老笑了笑,这才转过身,宣布开始竞价。
然而当他宣布了底价时,众人一时间都愣住了。
“1两黄金?疯了吧?!”
“就是啊,1两金子,买个三阶魔晶都不够!”
“徐老,您是不是说错价了?这可是四阶魔晶!怎么着也得100两金子吧?”
楼上的林放闻言又是一阵吐血,当初他两颗四阶魔晶也才卖了160金而已,听那些冒险者的意思,光是角鹰怪的魔晶,底价都有100金了?亏大了啊!
林放想到这里,都有了再买下来的冲动,不过何家在此时把这颗魔晶拿出来卖,显然另有图谋,林放现在杂事缠身,暂时不想再与何家过多纠葛。
1两黄金的底价让所有人都愣了片刻,可很快就有人反应过来,急忙出价。
“5两!黄金!”
就算这颗魔晶买来无用,买来用作结识魔法师,也是一个善缘啊!
抱着这种想法的土豪乡绅们,再不迟疑,纷纷出价,很快价格便堆到了五十金!这已经接近林放出售的价格了。
五十金!
对大多数商贾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如果买来只是赌一个结交权贵的可能,是不是有些冲动了?
恩,还是罢了吧,拿四阶魔晶结交权贵,虽然可行,但也要能遇到才行,就算遇到了,人家见不见,收还是不收,同样也是问题。
冷静下来的土豪老爷们,不再像之前那般疯狂了,至于那些商贾,早就放弃了,做生意的对成本和收益异常敏感,同样对风险的考量也很谨慎,他们得出的结论,三十金以下,可以赌一赌,若是超过了三十金,那就罢了,结交权贵,可不是仅仅一颗四阶魔晶可以搞定的,最多只能当做敲门砖罢了。
价格渐渐在55金停下,徐老看了一眼最后出价的那位老爷,正是万家粮行的东家,万老爷。
微不可查的叹了叹气,暗道:老爷还是失算了啊,看来城中并无需要这等魔晶的人,想要度过眼下的难关,怕是要另寻他法了。
带着些许失落,正要宣布时,突然听到楼上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
“55两金子?原来毗邻血色山脉的地方,魔晶都会变得如此低贱,金子反倒值钱了?罢了罢了,四阶的风系魔晶,即便不是法晶,夏天时放置于屋内,也能自行产生清凉微风,倒是一件消暑利器,本少爷便买下了。”
顿了顿,此人也报上了价格,“100两!黄金!”
说道【黄金】二字时,他还特意加重了语气。
徐老昏黄的目光猛地一亮,想也不想拱手道:“果然是贵人!既然拍卖已经结束,小老儿这就给贵客送过去!”
说完,徐老果断跳下台子,丝毫看不出老迈之感,一手提着长衫的前摆,一手举着魔晶,腾腾腾的上了楼梯。
巴力面色不善,却也不能阻拦,他只是请了徐老临时主持拍卖,可他那部分的拍卖早就结束,最后这颗魔晶是临时加上去的,他也没有资格多说什么,最后他只能干咳两声,吩咐人按照之前拍下了绿皮妖的人的位置,分别送货上门。
林放让章六儿在门口等着,他则饶有兴趣的看着徐老。
徐老这会儿正站在门外,似乎是被门口的武者拦了下来,随后交谈了几句,才被放进门内,但也只在里边停留了不到半刻钟,就出来了。
这时,林放拍下来的绿皮妖,也被送到了门外。
“我先离开,院子汇合。”
林放戴上兜帽,隐藏好面容,从窗口翻了出去,还好他所在的这间房外,并非街道,也就无人发现。
路上,林放忍不住想到徐老的举动,似乎透露了某些消息。
“是了,此时拿出一颗四阶魔晶,一是试探,无论是我还是疑似裘琛手中的魔晶,大多都来自万安镇那边的【特产】,有经验的冒险者很容易就能分辨出来,就算被看做一伙的也不奇怪,他们将最珍贵的两颗拿出来,当然是试探敌人的反应,这么说,何家现在也不知道那批货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只是大概猜到了,敌人似乎是在打那批魔晶的主意?”
“除了试探,或许还有另外一层意思,比如,结交魔法师!以何家的地位,何员外的员外郎身份,结交权贵不像商贾那般费劲,比起他们可就容易的多了,如果能用一颗四阶魔晶,认识一位强大的魔法师,对正处于风雨飘摇的何家同样有利,哪怕他人不可能为了一颗魔晶就位何家卖命,但何家又岂止一颗魔晶?”
“看徐老最后喜笑颜开的模样,似乎是真遇到了贵人。”
“罢了,还是先解决格尔的问题再说吧。”
林放回到院子等了半个时辰,章六儿才带着一个绿皮妖姗姗来迟。
当然,章六儿是牵着他过来的。
“少爷,这家伙别看个头不大,力气大的惊人,若是不用斗气,我还真牵不动他!”
章六儿抱怨了句。
林放给他使了个眼色,让他将人带到屋里。
到了屋内,林放才详细的打量起绿皮妖。
这对脸盲症的林放而言,想要靠容貌分辨他与格尔的区别,太过困难,他也是通过毛毛的精神法术,才确认身份的。
“咦,眼神。”
林放打量半天,最后发现他与格尔最大的区别是眼神,格尔眼神平和而富有灵性,眼前的绿皮妖则悲愤又警惕。
“你叫什么名字?”
晦涩的兽族语从林放口中流利的说出,顿时让一脸警惕的霍尔斯愣住了,几乎不敢相信耳朵中听到的语言,晃了晃脑袋,直到林放再一次问出同样的话,才不可思议的道:“你..你竟染懂我们的语言?!”
“兽族语并不难学。”
恩,兽族语里边那么多拉丁字母,单个分开他倒是认识,可再加上那些奇奇怪怪的符号,真要让他学起来,还真不容易,他能流利的使用,全靠被他占据了身体的那个倒霉孩子。
“哼,即便会说我们的语言也是人类!人类,我霍尔斯是不会向你屈服的!”
“霍尔斯?是你的名字么?”
“哼!”
霍尔斯脸一扭,看向一边。
林放毫不在意,轻轻道,“霍尔斯,你难道不觉得我说话有些耳熟么?”
霍尔斯一愣,疑惑的看向眼前的人类,他非常清楚自己从未见过这个人类,可经他一提醒,霍尔斯还真觉得这声音和语气,有那么一丝丝耳熟。
以霍尔斯远超过同族的脑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往北跑!”
“笨蛋!你们不走格尔怎么走?只有你们先逃出了城,我才能带格尔再走!别废话,看你挺聪明的样子,你就带着族人快点出城!再晚一会儿,谁都别想走了!我给你一节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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