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STROY TWO 心镜中的男人(壹)
榆树是俞城的市树,随处可见其秀丽挺拔的身姿林立在马路两侧的人行道边,煞是令人赏心悦目。既然作为市树,城心最为繁华的那条餐饮商业街自是理所当然地不甘落下,正是万木繁华百花盛开的季节,整条街面散溢开榆钱儿的清香,以致树叶团起了亮晶晶的汗珠。
相对于俞城老街的古朴典雅,这条新开发的俞城商业中心——熙街则是充满了时尚的动感与不安,因而也被称之为“不夜城”。一千来米的街道主要分为两大阵营,西边汇聚了全城最为豪华高端的酒吧商铺,而东侧则是囊括了全市最为高档的餐厅美食,所以有句话形容熙街——东边餐饮西边酒吧,吃饭跳舞唱小曲助消化,声色美酒全一条龙服务,因而熙街也被称之为“人间地狱”。当然,这不过是一句玩笑话的戏谑,进而加深熙街不夜城的概念。
祝仙仙身穿一件玫瑰红的修身裙子,不免衬托其窈窕且曼妙的美好身材。女人坐在熙街那家名为“霓裳”酒吧的吧台前,望向落地窗外的夜色降临,一脸发呆的模样寂寞如雪,宛如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将周围映衬得仿佛置身其世外,只有她才是那个遗世独立的美好存在,周围的一切皆是泡沫一般的浮光掠影,虽然光怪陆离,却是海市蜃楼,若非祝仙仙证明了这个真实世界的存在。
“想喝点什么?”显然,吧台里那个帅气的调酒师认识祝仙仙,尽管一头干净的短发,配以身穿马甲套衬衫的标准制服,但她可是这里如假包换的女老板。
女人回过神来,嘴角微微一笑:“和往常一样,由你来决定。”她一边说着,一边下意识地转动着手边的苹果手机,那部话机用亮紫色的手机壳包裹,透露出其神秘且贵气的优雅魅力。
“那好!”两人之间的这般你来我往显得十分默契。
女老板是一位出色的调酒师,她将缤纷灿烂的各色美酒与饮料倒入进抹银的调酒器中,玩了一阵绚丽夺目的花式杂技,引来吧台周围人们的高声喝彩,这才将调制好的鸡尾酒倒入进一只白兰地杯中,推放在了祝仙仙的面前。
“谢谢你,sela!”祝仙仙优雅地高举起酒杯,冲对方做了个祝酒的动作,小小地品呷了一口,便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还有呢!”sela将一小碟金灿灿的油炸榆钱儿摆放在闺蜜的面前:“这个配上我为你调制的鸡尾酒,口感最好。”
“谢谢!”祝仙仙满脸温情的笑容,自是接受了对方的好意:“还是你最懂我!”
“我们可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
“希望永远能这样相互陪伴下去!”
“是啊!永远相互陪伴!cheers!”sela举起手边的白兰地杯,杯中斟有纯正甘冽的白兰地,便豪放自如地仰头一口干下。
就在两人干杯的同时,透过酒吧的落地窗,夕阳余晖为整条熙街涂抹上了一层动人的玫瑰光泽。忆眼和冰语正朝酒吧大门的方向走来,女孩显得兴高采烈,忆眼则是皱起了眉头,神色表现得十分不满。
“干吗来这种地方?”
“我们初案告捷,合作如此成功,当然应该好好地出来庆祝一下了。”
逛街这种乐事似乎令每个女孩都感到异常地开心,冰语一头扎进道路两侧令人馋涎欲滴的特色小店,即便不买任何东西,就算只是过过眼瘾,这已经让她感到无比地亢奋与满足,况且还能尝到免费试吃的各种美食,冰语一路吃来,倒也省了忆眼的晚饭钱。
“庆祝,也没必要来这种地方吧?”
“哎!我都被绑架成人质,差点小命呜呼,反正我不管,今天晚上我一定要好好地放松放松,尽情嗨皮!”说话的同时,冰语早已是开心地手舞足蹈。
“那好吧!”忆眼一脸的无奈:“一切悉听尊便!”
“就这家店吧!装修风格我喜欢。”
两人来到霓裳酒吧,冰语因等不及对方的回复,便自作主张地推开了店门,忆眼只得随她走进了店堂。
整个店内的装修风格以神秘高贵的蓝紫色作为背景基调。吧台靠近舞台的一侧,店内随意散落着台座与卡座,可见已经坐满了半数的客人。
冰语和忆眼来到吧台前,sela便笑脸迎接了过去:“请问,两位喝点什么?”
趁冰语正好奇地打量着店堂,忆眼已经霸道地坐在吧台边:“她还小,给她一杯柳橙汁就好了。”
“什么嘛!我已经成年了。”冰语抬头四处张望时,因瞧见不远处祝仙仙手边的酒杯,面露一脸惊讶的赞叹:“哇!好漂亮的鸡尾酒,我要跟她的一样。”
由于食用干冰的缘故,白兰地杯的杯口仿佛烟雾缭绕,将那款鸡尾酒衬托得仙气撩人。
“是吗?”sela微笑地询问:“你确定要喝同款的鸡尾酒?”
“是啊!这有什么不妥?!”冰语则是一副天不怕c地不怕的神情坐在了忆眼的身边。
“没什么!”于是,帅气的女老板如耍杂技般,爽快地满足了冰语的要求,将白兰地杯推放在了女孩的面前。
冰语观赏一番,正要举杯畅饮,却是因眼见对方抵来的面额,不免惊惧得将身体朝后一仰,是在躲避对方的一身鬼气。
“你知道这杯酒叫什么名字吗?”sela面冲冰语放电出一双勾魂摄魄的魅惑眼神,见吓得女孩脸色很难看,嘴角便开怀地噗嗤一乐,指向邻座的祝仙仙说道:“仙仙,我最好的闺蜜名叫祝仙仙,这款鸡尾酒就是因她而得名。”
“啊!”冰语差点将自己的舌头都咬掉了:“你们该不会是——”
“放心!我不是蕾丝。”sela开玩笑地回答:“更可况,仙仙这么美艳动人,难免四处招蜂引蝶,我可不想给自己惹任何的麻烦。”
祝仙仙一脸嗔怪的笑容:“sela,你又在欺负新客人了,因眼见人家是个小姑娘,便开始胡言乱语!”随而,女人对冰语轻言软语道:“小姑娘,你别听她瞎说话,她这人就喜欢开玩笑。”
本来,冰语对自己的长相拥有绝对的自信,但在祝仙仙的映衬下,她实在觉得自惭形秽,美貌的优势不值一提,因而竟是将性格大大咧咧的自己羞得满面通红。
忆眼随意要了杯扎啤,正在自酌自饮,却见冰语面红,不禁觉得好笑:“傻丫头,你怎么脸红了?该不会是你成了蕾丝,喜欢上人家了吧?”
“你胡乱说什么呢!”冰语用手肘怼了一下忆眼的胸口,疼得对方弯成了只虾米,差点便喷出满口的鲜血。女孩却是装作没看见,冲祝仙仙和sela微笑道:“对了!我的名字不叫小姑娘,我叫冰语。”
“什么?”祝仙仙一副吃惊的模样:“你叫冰语?”
“是啊!冰雪的冰,语言的语。”冰语眼见对方的表情很奇怪:“怎么?这个名字很意外吗?”
“啊!”祝仙仙笑了笑:“没有!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很特别,似乎跟我很投缘。”
“是吗?”冰语露出愈加欢喜的笑容:“我也觉得我们很投缘呢!”
“那我们干一杯吧!”
那杯名叫“仙仙”的鸡尾酒,原本正应该慢慢地品鉴,但两人却是一口气灌下。陡然,冰语还没反应过来,一股热浪从腹部直蹿入脑门,这让女孩立马便醉去了大半。由于糊涂了自己正身在何处,冰语连忙朝四周望去,视线越过忆眼的肩膀。
这样,女孩发现除了自己,全场四面八方投递过来的眼神,都艳羡地集中在女人的身上,只有那个名叫祝仙仙的女人浑然不自知,依然沉浸在孤独小酌的情调与安详之中,看起来彷如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圣女或精灵。
就在众人纷纷惊叹祝仙仙的美貌,店内走进了一个怀抱玫瑰的男人,大概三十岁出头,一身干净板正的西装革履,戴着一副毫无特色的黑框眼镜,外形看起来倒也文质彬彬。于众目睽睽之下,男子路过冰语和忆眼的座位,面朝那个仙女般的女神走去,半蹲地跪在了祝仙仙的身边,引起了临近座位的一片哗然。
可见祝仙仙被惊吓到了,不自觉地站了起来,神情显得不知所措:“杜——杜金,你——你这是要干吗?”
杜金则是满脸真诚,高举起手中的玫瑰:“仙仙,你是我心目中的完美女神,宛如坠入进人间的天使,求你嫁给我吧?”
“哇噻!好浪漫啊!要是有人送我玫瑰花,那该有多好!”冰语一副羡慕的表情:“如果是我心爱的男人捧着这么一大束玫瑰,也像这般跟我求婚,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他三个字:我——愿——意!”
岂料,冰语的话音还没落地,酒吧的大门夸张一响,一个身穿花色夹克的男人,大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梳了个叛徒一般的小分头,至少抹了二两头油,光滑得像是面镜子,一看就是个典型的富二代,天生的纨绔子弟。
那个富二代来到祝仙仙的身边,白了一眼正半跪着求婚的杜金,看不起其手捧的玫瑰,口气则是强硬而霸道:“干吗呢?仙仙可是我赵利的女人!”
说话的同时,这个名叫赵利的富二代刻意显摆其身价不菲,便从夹克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只精美的首饰盒,双膝跪地的同时,慢慢地打开盒子,似乎是在揭秘一件了不得的悬念——盒子里枕着一枚粉钻硕大的戒指:“仙仙,嫁给我吧!”
不仅周围的女人对那枚钻戒发出了夸张的惊呼声,而此情此景更是几乎快要将冰语的眼睛给闪花了:“我的乖乖,这颗钻戒少说也有十七克拉,名副其实的鸽子蛋!”
忆眼怀疑地望向身边的女孩:“你怎么知道那有十七克拉?”
冰语一时语塞,像是被抓住了要害,口气难免吞吞吐吐:“我——我猜的呀!”
但忆眼仍旧是那副表示狐疑的神态:“你猜的那么具体?”
“哎呀!”冰语唬下脸不耐烦道:“我贪财行了吧!一心流连于各类珠宝店专柜,所以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忆眼的脑海再次闪回冰语身穿女装时的那张笑脸,一身湖蓝色的裙子,天生一副名媛范儿,但也没有多说什么。
祝仙仙望了望赵利的鸽子蛋,随而瞧了瞧手捧玫瑰的杜金,表情显得犹豫且为难。
“仙仙,我虽然没送你钻戒,但我这颗心为你绝对是真诚的。”杜金恨不得将自己的心掏给对方看。
赵利面对情敌摆出一副愈加瞧不起的模样,其鼻息则是粗鲁地闷哼出一脸鄙夷的神色:“耍嘴皮子谁不会呀!但你真能把自己的心奉献给仙仙吗?仙仙,我不说那些没有意义的风花雪月,生活就是柴米油盐,但我赵利绝对有自信,给你最好c最完美的婚姻生活。”
他们一个半跪着身子,而另一个双膝着地,左右夹攻着祝仙仙,更加衬托出女人的柔弱,完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sela面趴在吧台上,原本是一副看好戏的表情,但眼见闺蜜的犹豫和苦恼,有心为其解围道:“哎哎哎!我说你们两个——这是唱哪出啊?”
赵利理所当然地回答:“我在向仙仙求婚啊!”
“就凭你?!”显然,sela并不看好这位富二代。
“萨姐,你别总是一副瞧不起我的嫌弃。”这个富二代对比自己大的sela素来尊称为“萨姐”。
赵利正嚷嚷着不满,身后传来大喝一声:“你们两个也太自作多情了吧!”
众人连忙纷纷回头,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身穿一套白色的礼服,仿佛是一个从天边走来的白马王子,看得冰语直犯花痴,眼睛几乎都瞪直了。
赵利的脸色突变,身体紧绷,如临大敌,口齿嚅嗫:“平帅?!”
这个仿佛临空驾到的白马王子,用富二代讽刺杜金的口气道:“你们真能给仙仙最好的生活吗?”男人走到祝仙仙的身边,见赵利手捧的鸽子蛋,露出一脸嘲讽的笑意:“特别是你赵利,整天游手好闲,这钻戒是花你父母的钱买的吧?真是一点诚意都没有!”
平帅的这番羞辱令赵利的脸色异常难看,杜金自觉地闪躲到了一边,似乎明白不是此人的对手,自愿甘拜下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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