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嫁给地主家的傻儿子
昨天晚自习的时候进行了一场数学单元测试,今天上午王大佬区教育局开数学研讨会,这会子刚回来,我们见他脸色不善,都不敢造次。
果不其然,王大佬整堂课以思想教育为主,评讲试卷为辅。
从宏观的人生哲理谈论到到周小阳早自习在课桌下偷吃担担面的可耻行为,可谓是深入浅出,一节课也很快结束。
下课后,我看着自己通篇红叉的卷子,陷入了沉思。
小时候,我妈吓唬我,如果不好好读书以后,考不上大学,十八岁成年她就不管我了,就让我靠捡垃圾为生。而我爸连忙反驳我妈,他说什么年代了,哪有你这么教育孩子的!
老林扳过我稚嫩的肩膀,温和地告诉我:别听你妈的,读不好书,考不好大学,不用捡垃圾,咱们羡羡这么乖,人见人爱,到时候回老家,嫁给隔壁村大地主家的傻儿子,保你一世无忧
我又瞅了瞅自己的分数,还有一年半了,我看我去捡垃圾度日的可能性比较大
“思羡同学,”杨云心用笔戳戳我的后背,不怀好意地笑着,“老实交代!你什么时候跟周子瑜勾搭上的?”
“啥?小女子跟他仅有两面之缘。”我把卷子藏到了书包的夹层里。
平日里周小阳这些猴子一样的男生总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感觉眼睛都快烂掉了,偶尔欣赏欣赏极品帅哥算是给眼睛做大保健了。
“不熟怎么可能给你买水,我刚看你们有说有笑的?”杨云心一脸不相信。
“我上次被抓到教务处的时候才认识他的。”
“难道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杨云心做花痴状,“早知道我也去把头发染了,这样说不定就有机会接近帅哥了。”
想起刘大齐在我耳边咆哮的模样,我又打了个寒颤,我可能是感冒了。
“他很有名么?”陶陶明显也不在状态。
“你们两个简直了!还是一中的么!”杨云心恨铁不成钢地说道,“咱们一中呐,可是盛产帅哥的风水宝地啊!你们听过高三的学长纪瑾年吧?”
我点点头,那可是一中的传奇人物。长得好,家世好,成绩也优秀,最重要的是听说性格特别温和,果然别人家的孩子,别人家的同学从来不会让我们失望。
“除了纪校草,就当属我们年级的三大男神了,貌比潘安顾予安,”杨云心越说越离谱,仿佛她真的见过潘安一样,“还有潇洒不羁’浪子苏钰’,还有就是‘曲有误,周郎顾’的周子瑜了。”
最后一个典故,我曾在一本不知名的野史上看过,讲的是三国时期的周瑜,他自有江东美周郎之谓,音乐造诣也高,据说,别人弹奏曲子,只要音节稍微出点问题,他都能听出来,然后优雅地回头,眯着迷离的双眼,眉头微蹙,去找寻弹错琴的人。
当初,不知有多少琴师,为了周瑜的回眸,而故意弹错音,来引起帅哥的注意,正所谓“最是周郎顾,尊前几度歌声误。”类似看到潘安就向他扔水果的用意一致。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啊,古典言情小说么?周子瑜那扎着小辫子,金黄头发的模样跟战场上英姿飒爽的周瑜完全不是一类好吧。
我一阵恶寒,我们学校的人也太无聊了吧,这些外号都是谁起的啊?真的好油腻好恶心。
再看看陶陶,她也傻乎乎地望着我,看来我俩的确是一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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